考慮再三,仍斗膽將《中國的宗教問題和宗教政策》名確定為《中國的宗教問題和宗教政策》。盡管從事宗教工作十幾年了,期間也比較注意積累和探究,但要全面理解和準確把握我國的宗教問題和宗教政策,不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情,更不是拙著能夠實現(xiàn)的。但作為一種探索,倒也不妨一試。《中國的宗教問題和宗教政策》中,權且對這兩個基本涵義作這樣的解釋:“宗教問題”是指宗教的社會屬性,即宗教作為一種社會現(xiàn)象在現(xiàn)實社會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包括社會對宗教的制約和宗教對社會的影響;“宗教政策”是指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依據(jù)其對待宗教問題的立場、觀點和態(tài)度,制定并實施的處理宗教問題的基本準則和具體措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在對待和處理宗教問題上形成了一整套理論、方針和政策,內容十分豐富,形成了鮮明風格,已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一個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