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是源于英美衡平法有關財產管理的制度。英國法律史學家梅特蘭對其曾作多項評述。并制定了信托法。當然,信托作為標準的“舶來品”,大陸法系國家即便是制定了名為信托法的法律,其內容不過是英美信托法的一部分而已。在撰寫本書的過程中,我們除了將參與立法中對信托法條文的理解寫出來以外,在一些條文的詮釋中,我們也對大陸法系國家的信托法以及英美法系國家的信托法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介紹,目的在于從信托法的源頭——英美法入手,彰顯信托的本質,加深對我國信托法條文的理解。我們在每條的詮釋之后,還繪制了該條的圖解,希望通過這種方式,讀者對法律條文的規(guī)定,能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