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被二戰(zhàn)后的美國青年奉為“生活教科書”,和金斯堡的《嚎叫》一起被公認為“垮掉派”文學經典。本書寫于1951年,由作家用三個星期在一卷30米長的打字紙上一氣呵成;問世50年來暢銷不衰,僅在美國就已售出350萬冊,現(xiàn)在仍以每年11-13萬冊的銷勢增長,還不包括各種語言的譯本印數。本書描寫青年學生薩爾為追求個性自由,與狄安(以卡薩迪為原型)、瑪麗露等一伙男女開車橫穿全美,一路狂喝濫飲,耽迷酒色,流浪吸毒,性放縱,在經過精疲力竭的漫長放蕩后,開始篤信東方禪宗,感悟到生命的意義?!对诼飞稀敷w現(xiàn)了作者主張的即興式自發(fā)性寫作技巧,并廣泛涉及美國社會一文化習俗,都給理解和翻譯帶來很大困難。小說主人公及其伙伴沿途搭車或開車,幾次橫越美國大陸,最終到了墨西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