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犯罪是伴隨國家及法律的產生而產生,自古以來就是困擾歷朝歷代的焦點問題,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因而,“從嚴治吏、吏治從嚴”,以求政治清明、社會安定,歷來均是世界各國孜孜不倦所追求的目標。經過二十余年的改革開放,中國當前社會秩序穩(wěn)定,經濟建設正朝著健康有序的良性循環(huán)方向發(fā)展。但不可否認的是,伴隨著經濟交往領域的不斷擴大,社會生活的復雜化及各種不良因素的影響和侵入,職務違法犯罪行為正日漸成為影響政府形象、抵消經濟建設總體成果和危害社會安定的負面消極因素。不僅在某種程度上呈逐漸蔓延之趨勢,而且大案要案不斷出現(xiàn),涉案數額及其對社會正常秩序所造成的沖擊呈幾倍數增長。就不同類型的職務犯罪而言:國家工作人員經濟犯罪日益增加;徇私舞弊型的瀆職罪時見報端;失職型的職務犯罪危害后果巨大;貪污賄賂犯罪的涉案數額急劇增加。就職務犯罪的宏觀方面而言,總體認定與處理中的爭議問題越來越多;不同職務犯罪的立案標準與數額認定標準要么變化過快而難以掌握,要么滯后于現(xiàn)實生活而無法操作。因此,有針對性地、理論聯(lián)系實際地加強懲治與防范職務犯罪的研究和工作指導,已經是當務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