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首詩,我想做了已有一年了。曾經(jīng)起過幾次頭,但總是寫了幾句,隨即拋去。直到昨天,才能一氣寫成。今天再修改了一下,便算暫時寫定。
我在本國。曾經(jīng)看見過上海和北京的許多公娼或私娼。到倫敦,又看見辟卡迪里一帶滿街的私娼(即是詩中所說粉同墻壁一樣白,脂同榴火一樣紅的)。有人告訴我:這是大戰(zhàn)的成績;戰(zhàn)前的倫敦,雖然也有私娼,可決沒有這樣盛。最近到巴黎,耳目所及,竟令我無從更說娼字,因為那雖然有職業(yè),而所得不足以維持生活,必須依靠別種收入的女人太多了。這些都是促我做成這詩的原動力。
我知道世間亦有樂意為娼的人,即如我聽人說過的某郡主是。但這只是例外而已。即退步到極點,認(rèn)此等人為例內(nèi),而以其余者為例外,則此種之例外,為數(shù)既多,也就不得不加以注意了。
有眼睛的,可以看得出我的話,不是“女本良家子,不幸墮落風(fēng)塵”一類的話。但若說我的意思是“如得其情,則哀矜而勿喜,也不免是同樣的錯誤。因為我們一干人等,只是幸而不賣娼。若到我們不幸而賣娼時,我們能承認(rèn),能容許有什么人配得上哀矜我們么?”
有眼睛的,當(dāng)然也可以看得出我并不是說無可奈何,即賣娼亦未嘗不可。但除此之外,還有什么方法?這就是我自己不能回答的一句話。
還有一層,我們?nèi)羰菄?yán)格的自己裁判,我們曾否因為恐怕餓死,做過,或?qū)⒁プ?,或幾乎要打主意去做那賣娼一類的事(那是很多很多的?。??做成與不做成,夠不上算區(qū)別:因為即使不做成,就一方面說,社會能使得我們有發(fā)生這種想念的可能,我們對于社會,就不免大大的失望;就另一方面說,我們能有得此等想念,便可以使我們對于自己大大的失望,終而至于戰(zhàn)栗。而況我們所以能不做成,無論其出于自身裁制或社會裁制,其最后的救濟(jì),終還是幸運,因為我們至今還沒有餓死。
古怪的是我們只會張口說別人,而且尤其會說對著我們不能回得一聲口的人。對于自身,卻可以今天吃飽了抹抹胡子說聲“無可奈何”,明天吃飽了剔剔牙齒說聲“事非得已”……有一部“原諒大辭典”盡夠給我們用!這是人世間何等殘忍可恥的事??!
一九二一,七,十六,巴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