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的演說中有一個論點,使大家都大吃一驚,那就是完全否認這倒霉的三千盧布的存在,因此也就沒有搶劫的可能。
“諸位陪審員,”律師開始說,“在這個案子里有一個極為突出的特點最使一切剛來的、沒有成見的人覺得驚愕,那就是控訴搶劫,同時卻完全不能在事實上指出:所劫的是什么?據(jù)說,所劫的是錢,就是那三千盧布,但是誰也不知道,這筆錢究竟是否實際存在。你們想一想:第一,我們怎么知道有這三千盧布,誰看見的?只有仆人斯麥爾佳科夫一個人看見過,而且指出這錢是放在信封里,還注有幾行字。也是他,在災(zāi)難發(fā)生以前,就把這事告訴了被告和他的兄弟伊凡·費多羅維奇,也曾通知過斯維特洛娃小姐。但是這三個人自己都并沒有看見過這筆錢,看見過的還是只有斯麥爾佳科夫一個人。這里自然而然產(chǎn)生了一個問題:假使果真有這筆錢,斯麥爾佳科夫果真看到過,那么他最后一次是在什么時候看到的?如果主人把這筆錢從床上拿走,又放在小箱里,沒有對他說,又怎樣呢?你們要注意,據(jù)斯麥爾佳科夫說,錢放在床上被褥底下;被告應(yīng)該從被褥底下摸出來,但是床鋪一點也沒有弄皺,對于這層,筆錄里記載得清清楚楚。被告怎么會一點也不弄皺床鋪?還有他的染滿了血的手,怎么竟沒有弄臟特地鋪上的干凈而細致的床單?有人會說:地板上那個信封怎么說呢?關(guān)于這信封,倒正值得我們好好談一下。我剛才甚至感覺有點驚訝:才智高超的檢察官在提到信封以后,就在他指出關(guān)于斯麥爾佳科夫殺人的這種懷疑十分荒誕的時候,曾突然自己說明,——諸位聽清楚,他是自己聲明的:‘假如沒有這個信封,要是它不留在地板上成為一個物證,要是搶劫的人把它帶走了,那么全世界沒有人會知道有這個信封,信封里面有錢,從而知道那錢是被告搶走了。’因此,甚至檢察官自己也承認,只有這一塊上面寫著字的破紙,是控告被告搶劫的根據(jù),‘要不然,誰也不知道搶去了錢,也許根本就不知道有這筆錢。’但是難道僅僅因為有一塊破紙留在地板上就能算做里面曾放過錢,而且這錢已被搶走的證據(jù)么?有人會回答:‘可是斯麥爾佳科夫看見過這信封里有錢的。’但是他在什么時候,最后一次是在什么時候看見的?我現(xiàn)在要問的就是這句話。我同斯麥爾佳科夫談過,他對我說,他在災(zāi)禍發(fā)生的前兩天看見過這筆錢!但是為什么,比方說,我不能作以下的設(shè)想呢,那就是費多爾·巴夫洛維奇這老頭子獨自關(guān)在屋里,在不耐煩地、歇斯底里地期待著他的情人來到時,由于無事可做,突然把信封拿出來,拆開封口說:‘要信封干嗎,也許她還不會相信哩,如果把三十張一百盧布的鈔票擺在一堆給她看,也許會印象更強烈,引得她流出口水來。’于是他撕破信封掏出鈔票以后,作為主人,自然有權(quán)把信封隨手扔在地板上,不會擔(dān)心什么物證不物證。諸位陪審員,請問,還有比這種設(shè)想,這種情況可能性更大的么?這有什么不可能呢?但要是類似這種情況有可能發(fā)生的話,那么關(guān)于搶劫的指控就不攻自破了:既沒有錢,自然也不會有搶劫的事,如果那個信封留在地板上,就是里面有錢的證據(jù),那為什么我不能提出相反的說法,就說信封所以落在地板上,正是因為里面已經(jīng)沒有錢,那筆錢已由他的主人事先取了出來呢?‘不錯,照這樣說,這筆錢在費多爾·巴夫洛維奇自己從信封里取了出來以后,既然家里進行搜查的時候并沒有發(fā)現(xiàn),那么它究竟到哪里去了呢?’第一,在他的小錢箱里發(fā)現(xiàn)了一部分錢,第二,他在早晨的時候,甚至還在頭一天,就可能把錢取了出來,另作處置,付給別人,寄出去,或者變更主意,根本改變了他的行動計劃,而在這樣做時根本不認為事先必須要報告給斯麥爾佳科夫知道。只要哪怕有這樣設(shè)想的可能存在,就怎么可以這樣堅決、這樣肯定地指控被告為搶劫而殺了人,而且確實有搶劫的事情發(fā)生呢?要是這樣,就等于是侵入了小說的領(lǐng)域。既然肯定某種物件被劫,就該指出這東西來,或者至少確切證明它是存在的。但是竟沒有一個人看到過它。在彼得堡,最近有一個作小販的青年人,只有十八歲,還幾乎是個小孩,在大白天拿斧子闖進一家錢鋪,用不尋常的、典型的大膽舉動殺死了老板,搶走一千五百盧布。五小時以后他被捕,從他身上抄出除了他已經(jīng)用去的十五盧布以外的全部款項。此外,一個伙計在兇手走后回到鋪子里,不但把被搶去的錢數(shù)報告了警察,還說出這筆款子是什么樣的錢,有多少張花鈔票,多少張藍色,多少張紅色的,多少個金幣,是什么樣的,而在被捕的兇手身上發(fā)現(xiàn)的恰巧就是這樣的錢和金幣,不但如此,跟著兇手還完全坦白地承認了他殺人,并且搶走的正是這樣一筆錢。諸位陪審員,我認為這才叫物證!因為在這里我知道,看見,而且摸到了這筆錢,決無法說沒有錢,或者以前根本就沒有過這筆錢。本案的情況是這樣么?要知道這事關(guān)系到一個人的生死,一個人的命運。人家要說,‘這話對,不過他在那天夜里酗酒胡鬧,亂花銀錢,在他身上發(fā)現(xiàn)了一千五百盧布,他是從哪里弄來的呢?’但是正因為發(fā)現(xiàn)的只有一千五百盧布,而另外一半無論如何也找不到,發(fā)現(xiàn)不出;因此恰恰證明這也許并不是那筆錢,也根本從來沒有裝在任何信封里過。經(jīng)過時間推算(而且非常嚴密),預(yù)審中已經(jīng)查明并且證實被告從女仆那里跑到官員彼爾霍金那里去的時候,并沒有回家,也沒有到任何別的地方去,以后一直在眾人面前,所以不可能從三千盧布里分出一半來,藏在城里。正是因為這一點,檢察官才猜測錢藏在莫克洛葉村中的地板縫里。諸位,是不是藏在烏道爾夫城堡 的地窖里了?這個猜測是不是太富于幻想和浪漫色彩了呢?大家注意,只要這一個猜測,就是藏在莫克洛葉的猜測,一被打消,關(guān)于搶劫的指控就完全成了泡影,因為要是那樣,這一千五百盧布究竟在哪里,究竟跑到哪兒去了呢?既然已經(jīng)證明被告沒有到任何地方去過,那么究竟是什么奇跡竟會使這筆錢變得無影無蹤了?我們竟準備用這樣的傳奇小說斷送一個人的生命!有人會說:‘無論如何他始終說不出他身上那一千五百盧布是哪里來的;大家又都知道在這夜里以前他并沒有錢。’但是誰知道呢?被告自己卻清楚而堅定地交代過錢是哪里來的,而且可以說,諸位陪審員,可以說,再沒有也不可能有比這供詞更可信,而且同被告的性格和心靈更符合的了。檢察官喜歡他自己的傳奇小說:一個意志薄弱的人,決定蒙著恥辱拿他的未婚妻給他的三千盧布,是不會分出一半來縫到護身香囊里的,反過來說,即使果真縫了,也會每兩天一拆,一百一百地掏出來用,在一個月內(nèi)把它全數(shù)花光。別忘了,這一切全是用毫不容人反駁的口氣說出來的。但假如事情根本不是這樣又怎么辦呢?假如你們編了一部傳奇小說,可是小說里描寫的完全是另外一個人物,又怎么辦呢?而事實上你們恰恰是創(chuàng)作了另外一個人物!有人也許要駁:‘有證人可以證明他在災(zāi)禍發(fā)生以前的一個月,在莫克洛葉村里已經(jīng)把從維爾霍夫采娃小姐那里拿來的三千盧布揮霍干凈,像花一個戈比那樣的隨便,因此是不可能分出一半來的!’但那是些什么證人呀?這類證人可靠的程度已在法庭上暴露無遺了。再說,別人手里的面包看起來總是顯得大些的。何況這些證人里面誰也沒有數(shù)過這筆錢,只不過用眼睛估量了一下。證人馬克西莫夫不是曾經(jīng)供過,說被告手里有兩萬盧布么。你們瞧,諸位,既然心理學(xué)是兩頭的,那就容許我也利用一下另一頭,再看看結(jié)果是否一樣。
“禍事發(fā)生前的一個月,維爾霍夫采娃小姐曾給被告三千盧布,托他代匯出去,但問題是,托付這筆錢時竟是這樣丟臉,這樣屈辱,像剛才宣布的那樣,這到底是否真實?在維爾霍夫采娃小姐對于這問題最初的供詞里并沒這樣說,完全沒這樣說;而在第二次的供述中,我們只聽到怨恨、復(fù)仇的叫嚷,長期積憤的叫嚷。單單從女證人曾在最初的供詞里作不正確的供述這一層,就使我們有權(quán)利下結(jié)論說,第二次供述也有可能不正確。照檢察官的話說,他‘不愿意,也不敢’接觸這段浪漫史。隨它去吧,我也不去接觸它,但只想說,假使像可尊敬的維爾霍夫采娃小姐那樣一位毫無疑問是心地純潔、道德高尚的人,像這樣一位女士,也竟會忽然在法庭上懷著陷害被告的明顯動機突然翻供,那十分明白,她作這個供詞時顯然既不是不偏不倚,也并非平心靜氣的。難道我們沒有權(quán)利斷定復(fù)仇的女人會言過其實么?很明顯,她正是過分夸大了她交錢給他時的那種輕侮和凌辱。恰恰相反,她交托這筆錢時,一定是還能夠令人接受的,尤其是對于像我們的被告那樣一個輕率不假思索的人來說。特別是因為,他當時可以指望從他的父親那里很快地拿到賬上欠他的三千盧布。這是輕率的,但正是由于輕率的緣故,他深信父親會付他這筆錢,他會拿到它,因此早晚能把維爾霍夫采娃小姐交付給他的錢從郵局里匯寄出去,還清他的債務(wù)。但是檢察官無論如何不愿意承認,他會在當天,在剛受過她指責(zé)的那一天,從到手的錢里分出一半來,縫進護身香囊。‘他不是這樣的性格,不會有這樣的情感。’但是他自己卻又說,卡拉馬佐夫天性廣闊,他自己大聲宣揚過卡拉馬佐夫能同時體察兩個正巧相反的深淵??ɡR佐夫就具有這種兩方面的,橫跨兩個深淵的天性。他即使在感到難忍的酗酒的需要時,如果有什么東西從另一方面打動了他,他也會頓時止步回頭的。這另一方面就是愛情,——就是恰恰在那時候像火藥一般燃燒起來的新的愛情。為了這愛情,他需要金錢,甚至比起和他的這位愛人一起酗酒的需要來還要迫切得多,哎,還要遠為迫切得多!一旦她向他說:‘我是你的,我不要費多爾·巴夫洛維奇,’他就要馬上抓住她,把她帶走,到那時候他必須有錢才辦得到。這比酗酒還重要??ɡR佐夫不懂得這一點么?其實他正是在為這件事情操心,為這件事煩惱,——因此他把錢分出一半,藏匿起來,以備萬一的需要,還有什么不可能呢?但是時間一天天地過去,費多爾·巴夫洛維奇一直不曾把三千盧布交給被告,卻聽說反而要把這筆款子用來引誘他的情人。他想道:‘假使費多爾·巴夫洛維奇不肯付款,我在卡捷琳娜·伊凡諾芙娜面前豈不是將成為一個小偷么。’于是他產(chǎn)生了一個念頭,就是他要走到維爾霍夫采娃小姐面前,把他一直藏在護身香囊里的一千五百盧布交出來,對她說:‘我是卑鄙的人,但不是賊。’這才是他所以把一千五百盧布寶藏著,決不會拆開護身香囊一百一百地掏出來花的雙重原因。你們根據(jù)什么不承認被告會有名譽感呢?不對,他是有名譽感的,也許是不正確,也許時常有錯誤,然而這種情感是有的,還十分激烈,而且他已證明了這一點。但是事情復(fù)雜起來了,吃醋的痛苦達到了高峰,在被告的發(fā)熱的頭腦里越來越痛苦地呈現(xiàn)出那兩個老問題。‘我把錢還給卡捷琳娜·伊凡諾芙娜,可叫我拿什么錢來把格魯申卡帶走呢?’他在這一個月內(nèi)不住發(fā)狂,暴飲,在酒店里鬧事,也許就因為他心中悲苦,簡直無法忍受。這兩個矛盾問題最后終于尖銳到了使他絕望的地步。他剛打發(fā)三弟去代他最后一次向父親索取這三千盧布,但沒等到回音,就竟自己闖進家里去,結(jié)果弄到當著證人們的面揍了老人一頓。這樣一來就再也不可能從任何人手里得到款子了,挨了打的父親是不肯給錢的。就在那天晚上他捶著自己前胸的上部,藏著護身香囊的地方,還對兄弟起誓,他有辦法不做卑鄙的人,但畢竟還是會成為卑鄙的人,因為他預(yù)感到自己是不會去利用那個辦法的,他的意志力不夠,性格不堅強。為什么公訴人不相信阿歷克賽·費多羅維奇那樣純潔、誠懇、不裝假、可信服的供詞呢?為什么反而要讓我去相信錢藏在地板縫里,烏道爾夫城堡的地窖里呢?在同一天晚上,被告和兄弟談話以后,寫了那封倒霉的信,而這封信就成了被告搶劫的最主要、最大的證據(jù)!‘我要向所有的人借錢,別人不肯借,我便殺死父親,從床褥底下拿走他裝在系著玫瑰色綢帶的信封里的錢,只要伊凡離開了這里。’據(jù)說,這簡直是完整的謀殺計劃,所以殺人的一定是他!‘完全照所寫的實行了!’公訴人這樣說。但是首先,這是醉后氣惱中所寫的信;其次,他講關(guān)于信封的事根據(jù)的還是斯麥爾佳科夫的話,因為他自己并沒有見過信封,而第三點,寫是寫了,但究竟是否確已照所寫的實行,憑什么來證明呢?被告是不是從枕頭底下拿到了信封?找到了錢沒有?究竟這錢存在不存在?再說被告究竟是不是跑去搶錢的,請你們好好想一想,好好想一想!他不顧一切地跑去,并不是去搶劫,而只是想知道她在哪里,這個傷透了他的心的女人到底在哪里?這就是說,他并不是為實行計劃,實行他所寫的話才跑去的,也就是說,并不是為了實行預(yù)謀的搶劫,而是突然地,偶然地,懷著瘋狂的醋意跑去的!大家要說:‘話是對的,但不管這樣他畢竟跑去殺了人,把錢搶走了。’對啊,最后就正是要問,他究竟殺了沒有?對于搶劫的指控我憤慨地斷然予以否認,因為既然不能確切指出究竟搶了什么東西,就不能控告人家搶劫,這是不言自喻的道理!但是他到底殺了沒有,沒有搶劫而殺了人沒有?已經(jīng)得到證明么?不會也是傳奇小說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