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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娶妻李氏

中國不可無岳飛 作者:郭宏文 著


05 娶妻李氏

岳飛在湯陰縣武童比試中得了第一名后,知縣親自給岳飛披上紅花,并面帶喜色地把岳飛看了又看。

知縣名叫李春,為人和善,體恤百姓,是個備受百姓尊重的清官。李春見岳飛不但武藝超群,摘得武童大賽的第一名,而且相貌堂堂,威武之中透著英俊,心里不禁十分喜愛。

李春心中轉(zhuǎn)著念頭:自己已經(jīng)年紀大了,且體弱多病。中年喪妻之后,身邊只有一個女兒。如果將女兒許配給岳飛,或許是個不錯的選擇。

李春回到府里后,就把自己的想法對女兒李娃說了。李娃打小一直跟父親李春讀書識字,長得眉清目秀,端莊大方,是個勤儉賢淑、好學知禮的姑娘。當她聽父親說要把她許給岳飛時,臉一下子就羞紅了,不知道說什么才好。李春看得出,女兒李娃已經(jīng)同意了他的許婚,于是就吩咐衙役把岳飛師徒請到知縣府。

李春在府內(nèi)盛情地接待了周侗和岳飛,并開誠布公地向他們說明了自己的意思。

聽了李春的話,岳飛不知如何是好,只好低頭不語。岳飛的師傅周侗認為,岳飛與李家小姐年齡相當,岳飛是文武奇才,李娃是大家閨秀,可謂是金玉良緣。于是,周侗就以師傅的身份,替他應(yīng)下了這門親事。

宋徽宗政和八年,也即重和元年(1118年)的一天,河北正定府西路相州湯陰縣永和鄉(xiāng)孝悌里的岳家鑼鼓齊鳴、喜氣盈門,岳和與妻子姚氏在家里張燈結(jié)彩,為長子兒子岳飛操辦婚事。當天,親朋鄉(xiāng)里都來賀喜,整個村莊都籠罩在喜慶吉祥的氣氛之中。

在這個吉祥之日,16歲的岳飛迎娶了一位比他大兩歲的新娘子——李娃(字孝娥)。從這一天起,兩人開始了相敬如賓、相濡以沫、禍福與共、不離不棄的生活。李娃伴隨著岳飛度過了二十多年的風雨人生,而且一直以相夫教子為己任,堪為人妻人母的光輝典范。

不過,對于岳飛夫人問題,歷來有兩種說法:第一種說法是終一結(jié)發(fā)妻李氏,五子一女皆李夫人所出;第二種說法是原配劉氏,生子云、雷及長女岳安娘,后因戰(zhàn)亂改嫁,岳飛又續(xù)配李氏,生霖、震、霆及季女銀瓶。

第一種說法,源出岳珂著述。岳珂在宋寧宗嘉泰三年(1203年)編著《金佗粹編》及《金佗續(xù)編》中,只記載了岳飛夫人李娃。《金佗宗譜·李夫人傳》明確記載:“(李夫人)名娃,字孝娥,年十八,歸于王,時政和八年戊戌也,敬事尊嫜,懋著閫德。越己亥(1119年)長子云生……”李氏夫人卒于宋淳熙二年(1175年)十一月廿六,壽年75歲。

第二種說法,源出南宋史學家李心傳于宋寧宗嘉定元年(1208年)所著《建炎以來系年要錄》?!督ㄑ滓詠硐的暌洝酚涊d:“(紹興)八年六月十三丁卯,飛又奏:‘臣始從陛下至北京,留妻劉氏侍臣老母。’”《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又記載:“(紹興八年六月)初,湖北、京西宣撫使岳飛之在京師也,其妻劉氏與飛母留居相州。及飛母渡河,而劉改適。至是在淮東宣撫處置使韓世忠軍中,世忠諭飛復取之,飛遺劉錢三百千。丁卯,以其事聞,具奏‘臣不自言,恐有棄妻之謗’,詔答之。”

筆者在對“李氏說”和“劉氏說”所依據(jù)的史料進行一番探究、比較后,認為岳飛的唯一妻子是李娃,不存在劉氏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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