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糾結1:繞不開的中等收入陷阱(8)

糾結的中國經濟 作者:李克


當然,反腐敗是長期討論的一個話題,中央也制訂了一系列的方案和政策,然而到目前為止,腐敗現(xiàn)象不僅沒有減少,還越來越普遍,涉及的金額越來越大,并且成了“機制性腐敗”。原因在哪里呢?關于這方面的話題,20世紀90年代后期,我曾在國際上發(fā)表過兩篇論文,第一次提出了“機制性腐敗”的概念,這個概念到后來通過國內的媒體和學術雜志的傳播,在國內也產生了不小的影響。2005年在中央政府的很多官方文件中也開始公開使用“機制性腐敗”這個詞。

幾年前,中國一個城市的市長,曾經是一個很有潛力的年輕的地方官員,卻被查出數(shù)額驚人的貪污受賄行為,在跟媒體交代的過程中,他就提出做官也是一個“高危行業(yè)”的觀念。他說到很多時候,哪怕自己有獨特的道德理念和操守,但是想保持一個清廉的狀態(tài)都很難,因為身邊的人會努力拉你下水,讓你去共同分贓和受賄,否則會通過各種辦法排擠你。

這就是典型的群體性“機制性腐敗”的表現(xiàn)。我們看到的機制性腐敗,更多的不是表現(xiàn)在貪腐官員本身去受賄,而是通過官員的親屬或者朋友作為代理人和中間人,去受賄甚至去“索賄”;而官員本身,則是通過自己手中的權力,為相關的利益群體給予方便和利益并且提供保護。在很多拉丁美洲國家和非洲國家,這種機制性腐敗也是非常嚴重的,這正是困擾他們經濟難以進一步上升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

更可笑的是,近期有些媒體和學者竟然提出“允許適度腐敗”的概念,希望中國公眾理解中國現(xiàn)階段的難處,允許執(zhí)政黨和政府官員“適度腐敗”。他們提出的理由是,腐敗在任何國家都無法根治,所以要提高和控制民眾的容忍程度;因為,在現(xiàn)階段中國政府無法徹底壓制腐敗的現(xiàn)實性和客觀性下,為了不舉國一起墜入痛苦的迷茫,所以需要從中國特殊的國情出發(fā),理解并容忍中國官員適度腐敗。這真正是荒謬之極!

事實上,如果我們允許“適度腐敗”,就是逐步讓腐敗“制度化”,繼而成為未來中國制度的一部分,并且會讓腐敗在中國成為擁有制度基礎的合法存在,也就是可以冠冕堂皇地允許“讓少數(shù)人先腐敗起來”!

這里,“讓少數(shù)人先腐敗起來”的說法顯然是模仿中國已故最高領導人鄧小平的話,“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可是它們對中國經濟發(fā)展作用和貢獻有天壤之別!“讓少數(shù)人先腐敗起來”如果真正執(zhí)行起來,必將讓中國經濟陷入“中等收入陷阱”不得翻身,而且完全沒有未來!

我們要意識到,在必須放棄低端制造業(yè)的同時,一定要保證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以及經濟轉型升級的成功。在經濟層面上,我們要創(chuàng)造大量的高附加值的制造業(yè)來維持對外貿易和外匯的基本平衡;更重要的是我們必須重視和強調為市場經濟發(fā)展所必需的制度環(huán)境的建設,以期可以據(jù)此進一步提高整個社會的生產效率、降低各種制度成本。

特別是,目前中國形成的“機制性腐敗”,看起來非常復雜、無從下手,其實不然。關鍵點是改變政府職能、推動政治體制改革。簡單地說,即使我們現(xiàn)在不去討論政治體制層面的問題,至少我們可以做到不要給官員們那么多的權利,那么多“尋租”機會,那么多假公濟私的途徑,將更多的市場領域和空間留給民營經濟、私人經濟。市場可以解決的問題由市場去解決,民營企業(yè)可以承擔的領域交給民營企業(yè)去做,不要與民掙利益,更不要讓政府規(guī)模盲目擴展、沒有節(jié)制?,F(xiàn)代政府的大小的邊界,是由市場和公共服務職能所界定的。政府要對納稅人負責、為其服務,而不能凌駕于納稅人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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