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世范卷上 睦親·孤女寡婦,安全居處

袁氏世范 作者:宋·袁采


  「原文」寡婦再嫁,或有孤女年未及嫁,如內(nèi)外親姻有高義者,寧若與之議親,使鞠養(yǎng)于舅姑之家,俟其長而成親。若隨母而歸義父之家,則嫌疑之間多不自明。

  「譯述」寡婦準備再嫁,或者有失去父親的女子年齡還未到出嫁的時候,本宗族或其他親戚中德義較高的人,應(yīng)該給她們張羅定親。讓守寡的婦人或小孤女居住在婆家,等到小女孩長大了再為她成親。如果跟隨母親到繼父家生活,就會產(chǎn)生一些說不清的嫌疑。

  「評析」寡婦和不幸而孤的小女孩應(yīng)該注意自身的安全,但童養(yǎng)媳也是一件不幸的事。有媽的孩子像塊寶,沒媽的孩子像根草。一個小女孩離開母親,到婆家去守婦道,其境遇可想而知了。由此,我們不禁感嘆:封建時代的婦女活得實在是太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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