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九百四十三 鱗介部十五

太平御覽 作者:(宋)李昉等


  ○擁劍

  《廣志》:擁劍,似蟹,色黃,方二寸。其一螯偏長,如足大指,長三寸馀,有光,其短細者如簪。

  《異物志》云:擁劍,狀如蟹,但一螯偏大耳。何遜詩云:"躍魚擁劍",是不分魚蟹也。

  崔豹《古今注》曰:蟚螖,(音滑。)小蟹也。生海邊途中,食土,一名"長卿"。其有螯偏大者,名"擁劍",一名"執(zhí)火"。其螯赤,故謂之"執(zhí)火"也。俗謂之"越王劍"。

  杜寶《大業(yè)拾遺錄》曰:吳都獻蜜蟹二千頭,作如糖蟹法,蜜擁劍四甕。擁劍,似蟹而小,一螯偏大?!秴嵌假x》所謂"烏賊擁劍"是也。

  ○鰍蝥

  祖臺之《志怪》曰:會稽山陰東郭氏女,先與縣人私通。此人賈還於縣東靈慈橋,女往入舡就之,因共寢。為設食,食鰍蝥。食畢,女將兩鰍蝥上岸去。舡還來至郭,逢人,語此女已死。乃往省之,尚未殯也。發(fā)衾視之,兩手各把一鰍蝥。

  《嶺表錄異》曰:鰍蛑,乃蟹之巨者。異者,蟹兩螯上有細毛如苔,身有八足;鰍蛑則螯足無毛,后兩小足薄而闊,(俗謂之脖賊之。)與蟹有殊,其大如升。南人皆呼為蟹。(有大如小楪子者。八月,此物與人斗,往往夾殺人也。)

  ○彭螖

  《爾雅》曰:螖蠌,小者蟧。(螺屬,見《埤蒼》。或曰即彭螖也,似蟹而小?;瑵啥?。)

  《晉書》曰:夏統(tǒng),字仲御,會稽永興人也。幼孤貧,養(yǎng)親以孝聞,睦於兄弟。每彩捃求食,星行夜歸,或至海邊拘蟛以資養(yǎng)。

  《搜神記》曰:晉太康四年,會稽彭螖化為鼠,食稻為災。

  崔豹《古今注》曰:彭螖,小蟹也,一名長卿。

  《嶺表錄異》曰:彭螖,吳呼為越,蓋語訛也。足上無毛,堪食。吳越間多以鹽藏,貨於市。

  ○竭樸

  《臨海異物記》曰:竭樸,大於彭螖,殼黑班,有文章,螯正赤。常以大螯彰目,屈小螯以取食。

  《嶺表錄異》曰:竭樸,乃大彭蜞也。殼有黑班,雙螯一大一小。常以大螯捉食,小螯分以自食。

  ○沙狗

  《臨海異物志》曰:沙狗,似彭螖,壤沙為穴。見人則走,曲折易道,不可得也。

  ○招潮

  《臨海異物志》曰:招潮,小如彭螖,殼白。依潮長,背坎外向,舉螯不失常期,俗言招潮水也。

  《嶺表錄異》曰:招潮鐘,亦蟛蜞之屬,殼帶白色。海畔多潮,潮欲來,皆出坎舉螯如望,故俗呼招潮也。

  ○倚望

  《臨海水土物志》曰:倚望,常起顧晲西東,其形如彭螖大。行途上,四五進歿晻兩螯八足起望。行常如此,惟入穴中乃止。

  ○石蜠(巨隕切)

  《臨海水土物志》曰:石蜠,大於蟹,八足,殼通赤,狀鴨卵。

  ○蜂江

  《臨海水土物志》曰:蜂江,如小蟹大,有足,兩螯,殼牢如石蜠同,不中食也。

  ○蘆虎

  《臨海水土物志》曰:蘆虎,似彭蜞,兩螯正赤,不中食。

  ○石華

  《臨海水土物志》曰:石華附石,肉淡。

  《會稽地理記》曰:鄮縣濱多石華。

  ○(上古侯切,下并亦切)

  劉欣期《交州記》曰:,似玳瑁,龜頭鱉身蝦尾,色班似錦文,大如笠,四足漫湖,無指甲,前有黑珠,可以飾物。

  《臨海水土物志》曰:{勾黽},其狀龜形,如笠,味如黿,可食。卵大如鴨卵,正圓,中生啖,味美於諸鳥卵。其甲黃點注之,廣七八寸、長二三尺,有光色。

  左思《吳都賦》曰:{勾黽}鼊鯖鱷。

  ○鱟(胡遘切)

  《廣志》曰:鱟,似便面,負雌而行,失雄則不能獨活。出交趾南海中。

  《吳錄·地理志》曰:交趾龍編縣有鱟,形如惠文冠,青黑色。十二足似蟹,長五寸。腹中有子如麻子,取以作醬,尤美。

  裴淵《廣州記》曰:鱟,廣尺馀,形如熨斗,頭如蜣螂,腹下有十二足。南人重之,以為鲊。

  《南越志》曰:張海口有鱟,每過海輒相積於背,高尺馀,如帆乘風而游。

  《嶺表錄異》曰:鱟魚,其殼瑩凈,滑如青瓷碗,傲背,眼在背上,口在腹下,青黑色,腹兩旁為六腳,有尾長尺馀,三棱,如梭莖。常雌附雄而行,捕者必艘之。若摘去雄者,雌者即自止,背負之方行。腹中有子如綠豆,南人取之,碎其腳,和以為醬食之。尾中有珠如粟,色黃。雌者小。置之死晷,即雄者浮,雌者沉。

  ○瑟

  《臨海水土物志》曰:瑟,與鼌相似。

  ○海{抗魚}

  《臨海水土物志》曰:海{抗魚},如鼌,狹后廣前,其肉中食,亦又多膏。

  ○鼌類(上音朝)

  《臨海水土物志》曰:鼌類,似{勾黽},腸如羊胃,中啖。

  ○越王算

  《臨海水土物志》曰:越王算,如笄大,正白,長尺馀。生海邊沙中,見乃取之,可必得;心中存來取,即入土中。

  ○石蚑(去鼓切)

  《臨海水土物志》曰:石蚑生附石,長三寸,如小竹大,有甲,正黑,中食。

  ○陽遂足

  《臨海水土物志》曰:陽遂足,此物形狀:背青黑,腹下黃白,有五足,長短大小皆等,不知頭尾所在。生時體軟,死即乾脆。

  ○{皃黽}{麻黽}(上音迷,下音麻)

  《臨海水土物志》曰:{皃黽}{麻黽}、{勾黽}相似,形大如{艸廢},生渤海邊沙中,肉極好啖,一枚有三斛膏。

  ○土肉

  《臨海水土物志》曰:土肉,正黑,如小兒臂大,長五寸,中有腹,無口目,有三十足,如釵,股大,中食。

  ○蝦

  《爾雅》曰:鰝,大嚇也。(蝦大者。出海中,長二三丈,須長數尺。今青州呼蝦魚為鰝,音鄗。)

  《東觀漢記》曰:馬棱,字伯威,為廣陵太守,奏罷鹽官,賑貧羸,薄賦稅?;认x飛入海,化為魚蝦。

  王隱《晉書》曰:吳后置廣州,以南陽滕修為刺史?;蛘Z修蝦長一丈,修不信。其人后故至東海取蝦須,長四五尺,封以示修,修乃服。(《廣州記》亦云。)

  《金樓子》曰:舜攝天子,有援耳貫胸之民來獻珠蝦。

  《世說》曰:虞嘯父為孝武帝侍中,帝從容謂曰:"卿在閣下,初不聞有獻替。"虞家富近海,謂帝望其意,對曰:"天時尚暖,魚鱉蝦鮮未可致,尋有所獻。"帝撫掌大笑。

  《異物志》曰:蝦種多,最大,中作脯。

  《南越志》曰:南海以蝦頭為杯,須長數尺,金銀鏤之,晉簡文以盛酒,未及飲,酒躍於外。筮之,曰:"三旬當后庭有告變者。"果有生子,人面犬身。

  《博物志》曰:東海有物,狀如凝血,縱廣數丈,正方圓,名曰鲊魚,無頭目,內無腹藏。其所處眾蝦附之,隨其東西。越人煮食之。

  《嶺南異物志》曰:南海有蝦,須長四五十尺。

  《嶺表錄異》曰:海蝦,皮殼嫩紅色,就中腦與前雙腳有鉗者,其色如朱。余常登海,忽見窗版懸二巨蝦殼,頭尾鉗足具全,各七八尺,首占其一,分刺尖利如鋒刃,刺上有須如紅筋,各長二三尺,前雙腳上有鉗,(云以此捉食。)鉗粗如人大指,長三尺馀,上有芒刺如薔薇枝,赤而銛硬,手不可觸。腦殼烘透,彎環(huán)尺馀,何止於杯盂也!

  《北戶錄》云:滕修為廣州刺史。有客語修曰:"蝦須一丈者,堪為柱杖。"修不之信。故去東海取須,長四丈、以示修,方服其異。寧蝦,大者亦首尾尺馀。閩越率取其肉臠而為炙,又渾以鹽藏,自然紅色,謂之紅蝦,貢送。白蝦,肉薄而白,瑩如水精,廣人偏食之,蓋美而毒。恂於閩川、吳中,悉無此類。

  《嶺表錄異》曰:南人多買蝦之細者,生切,綽菜蘭、香蓼等,用濃醬醋先潑活蝦,蓋以生菜,然以熱飲復其上,就沮跑之,亦有跳出醋楪者,謂之蝦生。鄙里重之,以為異饌也。

  王朗《答魏文表》曰:夫張大網以漉鰍蝦,辱九鼎以烹蛙鼌。

  應璩《百一詩》曰:大龜承哀敝,復欲密其羅。蚍蜉猶見得,何鰍蝤與蝦!

  葛龔與張季景書曰:夜從劉伯宣舍西垂過龔家,無飯,啖炒蝦。

  ○海月

  《臨海水土物志》曰:海月,大如鏡,白色,正圓,常死海邊,其指如搔,頭大,中食。

  ○玉(余招切)

  《臨海水土物志》曰:玉,似蚌,長二寸,廣五寸,上大下小。其殼中柱,炙之,味似酒。

  ○陵龍

  《臨海水土物志》曰:陵龍之體黃,身四足,形短尾長,有鱗無角。南越嘉羞,見之竟逐。

  ○石矩

  《嶺表錄異》曰:石矩,亦章舉之類,身小而足長。入鹽為乾,燒食極美。又有小者,兩足如帶,曝乾后似射踏子,故南中呼為射踏子也。

  ○玳瑁

  《嶺表錄異》曰:玳瑁,形狀如龜,惟腹背甲有烘點。其大者悉似盤蓋。《本草經》云:"玳瑁解毒,兼云辟邪。"余寄居廣南,日見盧亭(海島夷人。)獲活玳瑁龜一枚,以獻連帥嗣薛王。王令生取背甲小者二片,帶於左臂上,以辟毒。龜被生揭其甲,亦甚苦楚。后養(yǎng)於使宅后北池,伺其揭處漸生,復遣盧亭送於海畔?;蛟疲?玳瑁,若生帶之,有蠱毒,玳瑁甲即自搖動;若死,無此驗。"

  ○蟕蠵(上遵為切,下音俊)

  《嶺表錄異》曰:蟕蠵,俗謂之滋夷,乃山龜之巨者。人立蒲俺,可負而行。產潮循山中,鄉(xiāng)人彩之,取殼以貨。要全其殼,須以木楔其肉,龜吼如牛,聲響山谷。廣州有巧匠,取其甲以為梳篦杯器之屬。

  ○水母

  《廣志》曰:水母,如羊胃,在海中常浮,聞人聲沉水底??缮惺?。

  沉懷遠《南越志》曰:海岸間育水母,東海謂之。

  張茂先《博物志》曰:東海有物,狀如凝血,廣數尺,正方圓,名曰十母,無頭目。所處則眾蝦附之,隨其東西南北??芍笫持?br />
  《異物志》曰:水母在海,泛泛常浮。(其體正白,常在水上浮也。)

  《嶺表錄異》曰:水母,廣州謂之水母,閩人謂之(癡駕切。)其形乃渾然凝結一物。有淡紫色者,大如復帽,小者如碗。腹下有物如懸絮,俗謂之足,而無口眼。常有數十蝦寄腹下,咂食其涎。浮泛水上,捕者或遇之,即倏然而沒,乃是蝦有所見耳。(《越絕書》云:海鏡,蟹為腹;十母,即蝦為目也。)南中好食之。

  ○海鏡

  《嶺表錄異》曰:海鏡,廣人呼為膏葉盤。兩片合以成形,殼圓,中甚瑩滑,日照如云母光。內有少肉如蚌胎,腹中有小蟹子,其小如豆黃,而螯足具備。海鏡饑則蟹出拾食,蟹飽歸腹,海鏡亦飽。余曾市得數個,驗之,或迫之以火,即蟹子走出,離腸腹立斃;或生剖之,有蟹子活在腹中,逡巡亦斃。

  《太平御覽》 宋·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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