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七百五十三 工藝部十

太平御覽 作者:(宋)李昉等


  圍棋

  《左傳》曰:寧喜許納衛(wèi)獻(xiàn)公,太叔文子曰:"今寧子視君不如弈棋;弈者舉棋弗定,不勝其偶,而況置君弗定乎?(弈,圍棋也。)九世之卿族,一舉而滅之,可哀也哉!"

  《魏志》曰:王粲觀人圍棋,局壞,(壞,謂白黑既亂。)粲復(fù)為之。棋者不信,以袍蓋局,便更以他局為之,用相比校,不誤一道。

  《魏氏秦秋》曰:孔融被誅,二子棋而不起。左右曰:"爾父見報(bào),不起何也?"二子曰:"安有巢毀而卵不破者乎?"

  《蜀志》曰:費(fèi)祎與來敏圍棋,于時(shí)羽檄交馳,人馬擐甲,嚴(yán)駕已訖。而祎留意對(duì)戲,色無厭倦。祎至,敵遂退。

  《吳志》曰:孫權(quán)太子和常言:"當(dāng)世士人,宜講修術(shù)學(xué),習(xí)射御,以周世務(wù),而但交游博弈,以妨事業(yè),非進(jìn)取之謂也。"后群僚侍宴,言及博弈,以為妨事費(fèi)日,而無益於用,勞精損思,終無所紀(jì),非所以進(jìn)德修業(yè)、積累功緒也。人情猶不能無嬉娛,嬉娛之好,亦在飲宴琴書射御之間,何必博弈可以為欣?乃命侍坐者八人,各著論以矯之。於是中庶子韋曜退而奏論,和以示賓客。時(shí)蔡款好弈,故以諷之。

  《吳錄》曰:嚴(yán)武,字子卿。圍棋莫與為輩,謂之八絕。

  《晉書》曰:王質(zhì)入山斫木,見二童圍棋,坐觀之。及起,斧柯已爛矣。

  又曰:賈謐嘗與太子弈棋,爭道。成都王穎在坐,正色曰:"皇太子,國之儲(chǔ)君,賈謐何得無禮也!"

  又曰:苻堅(jiān)率眾號(hào)百萬,次于淮淝,京師震恐,加謝安征討大都督。兄子玄入問計(jì),安夷然無懼色,答曰:"已別有旨。"既而寂然,玄不敢復(fù)言。及令張玄重請(qǐng),安遂命駕出墅,親朋畢集,方與玄圍棋賭別墅。安常棋劣於玄,是日玄懼,便為敵手,而又不勝。安顧謂其甥羊曇曰:"以墅乞汝。"

  又曰:王導(dǎo)與其子悅弈棋,爭道。導(dǎo)笑曰:"相與有瓜葛,那得為爾耶?"

  又曰:祖納為軍諮祭酒。納好弈棋,王隱謂之曰:"禹惜寸陰,不聞數(shù)棋。"對(duì)曰:"我以忘憂耳!"

  鄧粲《晉記》曰:阮籍母死,與人圍棋如故。對(duì)者求止,籍不肯,留決勝焉。

  《晉中興書》曰:王恬,字敬豫,與濟(jì)陽江霖俱善弈棋,為中興第一。

  又曰:陶侃在荊州,見佐吏博弈戲具,投之於江,曰:"圍棋者,堯、舜以教愚子;博者,商紂所造。諸君并懷國器,何以為此?"

  《晉起居注》曰:鎮(zhèn)東司馬顏延之,坐圍棋免官。

  沈約《宋書》曰:羊玄保為黃門侍郎,善弈棋,棋品第三。太祖亦好,玄保數(shù)蒙引見。與太祖賭郡,戲勝,得補(bǔ)宣城太守。

  又曰:徐羨之沉密寡言,不以憂喜見色。頗工弈棋,當(dāng)世以此推之。

  又曰:謝弘微性無慍色。末年與人圍棋,西南有棋死勢。有人曰:"南風(fēng)急,或覆舟。"人悟,救之。弘大怒,投局於地。識(shí)者知其莫年。

  《齊書》曰:能棋人瑯琊王抗為第一品,吳郡褚思莊、會(huì)稽夏赤松第二品。赤思速,善於斗棋。宋文帝世,與羊玄保戲,因制局圖,還於帝前覆之。太祖使思莊與王抗官賭,自食時(shí)至日暮,一局始竟。上倦遣還省,至五更方?jīng)Q??顾毒趾?,思莊達(dá)曉不寐。世或以思莊品第致高,緣其用思深久,人不能對(duì)也。

  又曰:武帝好圍棋,棋甚拙,去格七八道,物議共欺為第三品。與第一品王抗圍棋,依品賭戲,抗每饒借之,曰:"皇帝飛棋,臣抗不能斷。"帝終不覺,以為信然,好之愈篤。

  又曰:武陵王曄,少年時(shí),貧無棋局。乃破荻為片,縱橫以為棋局,指點(diǎn)行勢,遂至名品。

  《燕書》曰:羅騰,字叔龍,工圍棋,究盡其妙,獨(dú)步當(dāng)時(shí)。俄而右北平樂抄少攜出,與齊焉。

  《后魏書》曰:甄琛舉秀才,入都積歲,頗以弈棋棄日,至乃通夜不止。有蒼頭者,常令秉燭,或時(shí)睡,即大加責(zé)杖,如此非一。奴后不勝楚痛,乃白琛曰:"郎君辭父母,仕官京師,若為讀書執(zhí)燭,不敢暫非;乃以圍棋,日夜不息,豈是向京之意?而肆加杖罰,不亦非理乎?"琛惕然慚感,遂從許赤虎假書研習(xí),聞見益優(yōu)。

  《陳書》曰:梁武帝詔校定棋品,到溉、朱異已下并集。陸瓊時(shí)年八歲,於客覆局,由是京師號(hào)曰神童。

  《唐書》曰:順宗朝,罷翰林陰陽、星卜、醫(yī)相、射覆、棋弈諸待詔三十二人。初,王叔文以棋待詔,既用事,惡其與已儕類相亂,故罷之。

  《江表傳》曰:呂范討山越還,白事于孫策,從容獨(dú)與圍棋,因論軍旅。

  《西京雜記》曰:杜夫子善弈棋,為天下第一?;蜃I其費(fèi)日,夫子曰:"精其理者,足以大裨圣教。"

  又曰:戚夫人侍兒賈佩蘭,后出為扶風(fēng)人段儒妻,說在宮內(nèi)時(shí),常以八月四日出雕房,北戶竹下圍棋,勝者終年有福,負(fù)者終年疹病,取絲縷就北辰祈求延命,乃免。

  《述異記》曰:朱道珍常為孱陵令,南陽劉廓為荊州參軍,每與圍棋,日夜相就,局子略無暫輟。道珍以宋元徽三年六月亡。至九月,廓坐齋中,忽見一人以書授廓,云:"朱孱陵書。"廓開書看,是道珍手跡,云:"每思棋聚,非意致闊,方有來緣,想能近領(lǐng)。"廓讀書畢,失信所在。(失其書信。)寢疾,尋亡。

  《孟子》曰:弈秋,通國之善弈者也。使奕秋誨二人弈,其一人專心致志,惟弈秋之為聽;一人雖聽之,一心以為有鴻鵠將至,思援弓繳而射之。雖與之俱學(xué),弗若之矣。

  《抱樸子》曰:葛洪體鈍性駑,素寡玩好。見人博戲,曾不目盻,至今不知棋局幾道。

  又曰:善圍棋者,世謂之棋圣。故嚴(yán)子卿、馬綏明有棋圣之名也。

  《淮南子》曰:行一棋不足以見智,彈一弦不足以見悲。

  《尹文子》曰:以智力求者,喻如弈棋:進(jìn)退取與,攻劫放舍,在我者也。

  《陳留志》曰:阮簡,字茂弘,為開封令??h有劫賊,外白之甚數(shù)。簡方圍棋長嘯,吏云"劫急",簡曰:"局上劫亦甚急!"其高率如此。

  揚(yáng)子《法言》曰:圍棋擊劫,反目胲形,亦皆自然也。

  《博物志》曰:堯造圍棋,丹朱善之。

  《新語》曰:世言圍棋,或言兵法之類。上者張置疏遠(yuǎn),多得道而勝;中者務(wù)相遮絕,爭便求利;下者守邊隅,趨作罫。(古買反,線間方田也。)猶薛公之言黥布反也,上計(jì)取吳楚廣地,中計(jì)塞成皋遮要爭利,下計(jì)據(jù)長江以臨越,守邊隅趨作罫者也。

  《俗說》曰:羊玄保作吏部郎,數(shù)被召見。后有傳詔來,始入門,其兒靈孫年十許歲,見傳詔,語其父云:"兒知也,正當(dāng)圍棋耳。"

  《語林》曰:王中郎以圍棋是坐隱,亦以圍棋為手談。

  又曰:王武子與武帝圍棋,孫皓在側(cè)。武子問孫:"歸命何以好剝?nèi)嗣嫫ぃ?皓曰:"見無禮于君者,則剝之。"乃舉棋局下,故譏之。

  又曰:豫章太守顧劭,是丞相雍之子,在郡卒,時(shí)雍方盛集僚屬圍棋,外信至,而無兒書,雖神意不變,而心料有故。賓客既散,方嘆曰:"已無延州之遺累,寧有喪明之責(zé)耶?"于是豁情散哀,顏色自若。

  《方言》曰:圍棋者,自關(guān)東齊魯之間謂之弈。

  班固《弈指》曰:北方之人謂棋為弈。弘而說之,舉其大略,義亦同矣。局必方正,象地則也;道必正直,體明德也。其有黃黑,陰陽分也;駢羅列布,效天文也。四象既陳,行之在人,蓋王政也。法則臧否,為仁由己,道之正也。

  《夢(mèng)書》曰:夢(mèng)圍棋者,欲斗也。

  魏王粲《圍棋賦序》曰:清靈體道,稽謨玄神,圍棋是也。

  魏應(yīng)玚《弈勢》曰:蓋棋弈之制,所由來尚矣。駱驛雨集,魚鱗雁峙,奮維闔翼。固衛(wèi)邊鄙,寇動(dòng)北疊,備在南尾。

  晉劉恢《圍棋賦序》曰:司空從事中郎庾仲初,性好圍棋,終不達(dá)棋旨。言文則觸類而至,對(duì)局則冥然而窮。何所解如彼之易,所礙如此之難哉?

  ○投壺

  《禮記》曰:投壺之禮,主人奉矢,司射奉中,使人執(zhí)壺。(壺,射之類也。)主人請(qǐng)?jiān)唬?某有枉矢哨壺,(哨,且醮切,不正貌。)請(qǐng)以樂賓。"賓曰:"子有旨酒嘉肴,既受賜矣;又重以樂,敢辭。"主人曰:"枉矢哨壺,不足辭也,敢固以請(qǐng)。"賓曰:"某既賜矣,又重以樂,敢固辭。"主人曰:"枉矢哨壺,不足辭也,敢固以請(qǐng)。"賓曰:"某固辭不得命,敢不敬從?"(不得命,不以命見許。)賓再拜,受,(賓再拜受矢也。)主人般還曰:"辟。"主人阼階上,拜送,(拜送,送矢也。)賓般還曰:"辟。"已拜受矢,進(jìn)即兩楹間,退反位,揖賓就筵。司射進(jìn)度壺。間以二矢半,反位。設(shè)中東西,執(zhí)八算興。(設(shè)中亦賓也。八算于中橫委,其余于中西執(zhí)算而立,以請(qǐng)賓俟投。)請(qǐng)賓曰:"順投為入,比投不釋,勝飲不勝者。正爵既行,請(qǐng)為勝者立馬,一馬從二馬。三馬既立,請(qǐng)慶多馬。"請(qǐng)主人亦如之。(請(qǐng)猶告也。順投,矢本入也。比投,不舍也。勝飲不勝,言以能養(yǎng)不能也。)

  《禮記》曰:壺頸修七寸,腹修五寸,口徑二寸半,容斗五升。壺中實(shí)小豆焉,為其矢之躍而出也。壺去席二矢半。矢以柘若棘,毋去其皮。(取其堅(jiān)且重也?;蜓匀テ淦す?jié)也。)

  《左傳》曰:晉侯以齊宴,中行穆子相。晉侯先。穆子曰:"有酒如濰,有肉如坻。寡君中此,為諸侯師。"中之。齊侯舉矢曰:"有酒如澠,有肉如陵。寡人中此,與君代興。"

  《東觀漢記》曰:祭遵薨,范淑上疏曰:"遵為將軍,取土皆用術(shù)。對(duì)酒設(shè)樂,必雅歌投壺。"

  《魏略》曰:邯鄲淳,字元淑。作《投壺賦》千馀言奏之,文帝以為工,賜帛十匹。

  又曰:游楚好投壺自娛。

  《晉書》曰:石崇有妓,善投壺,隔屏風(fēng)投之。

  《王弼別傳》曰:弼性和理,樂游宴,解音律,善投壺。

  《崔宴傳》曰:投壺者,皆以多算飲少籌。

  《西京雜記》曰:武帝時(shí),郭舍人善投壺,以竹為矢,不用棘也。古之投壺,取中而不求還,故實(shí)小豆,惡其矢躍而出也。郭舍人則激矢令還,一矢百馀反。語之為驍,言如博之堅(jiān),于輩中為驍杰。每為武帝投壺,輒賜金帛。

  《獻(xiàn)帝春秋》曰:袁紹聞魏郡兵反,與黑山賊等數(shù)萬人共覆鄴城,殺郡守。坐中家在鄴者,憂怖失色,或起而啼泣。紹觀督引滿投壺,言笑容旨自若。

  《晉陽秋》曰:王胡之善於投壺,言手熟閉目。

  《神異絕經(jīng)》曰:東荒山中有大石室,東王公居焉。與一玉女投壺,沒有入不出者,天為之笑。(張華曰:天笑者,開口流光。)

  《藝經(jīng)》曰:投壺法,十二籌,以象十二月之?dāng)?shù)。

  《投壺變》曰:謂之投壺者,取名蓚(他由切。)藪。漸而轉(zhuǎn)易,鑄金代焉。逮之于后,人事生矣。壺底去一尺,其下筍以龍玄。(玄,月中蝦蟆,隨其生死也,猶日狗龍蛇之類。)運(yùn)之以皫(平表切。)(謂龍下皫螭也。)燕尾。(燕識(shí)候而歸人,來去有恒。投而歸人,自數(shù)之極也。)矢十二,(數(shù)之極也。)長二尺八寸。(法于尚矣,古用柘棘。)古者投壺,擊鼓而節(jié),帶劍十二,(入礻僉頰二帶,謂之帶劍。)倚十八,(倚,并左右如狼尾狀。)狼壺二十,(令矢圓轉(zhuǎn)西于壺口。)劍驕七十。(入帶劍還如后也。)三百六十籌得一馬,(言三百六十歲功成也。馬,謂之近黨同得勝也。)三馬成都。

  魏王粲《棋賦》曰:夫注心銳念,自求諸身,投壺是也。

  晉傅玄《投壺賦序》曰:投壺者,所以矯懈而正心也。

  晉李尤《壺籌銘》曰:投壺籌禮,揖敘先后。通風(fēng)月數(shù),分為王部。

  《太平御覽》 宋·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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