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二百二十九 職官部二十七

太平御覽 作者:(宋)李昉等


  ○太常少卿

  《六典》曰:凡有事於宗廟,少卿帥太祝、齊郎入薦香燭,整拂神幄,出入神主,將享,則與良令實鐏罍。

  《后魏書》曰:太和十五年,置少卿官,太常少卿一人,第三品上,至二十二年降為正四品。

  又曰:景明初班職,令太常少卿,第四品上,第一清選,明禮兼天文陰陽者為之。

  又曰:元順為太常少卿,以父憂去職,哭泣嘔血,身自負(fù)土。時年二十五,便有白發(fā),免喪抽去,不復(fù)更生,世人以為孝思所致。

  《三國典略》曰:齊太常少卿袁聿修巡省河南諸州,兗州刺史邢邵與聿修故舊,常於省中盛呼聿修為清郎,至是遣送白綢為信,聿修不受,與邵書曰:"瓜田李下,古人所慎。多言可畏,譬之防川。愿表此心,不貽厚責(zé)。"邵亦欣然報書曰:"一日之贈,率爾不思。老夫忽忽,意不及此。敬丞來旨,吾無間然。弟昔為清郎,今作清卿矣。"

  《唐書》曰:馮定為太常少卿。文宗每聽樂,鄙鄭、衛(wèi)聲,詔奉常習(xí)開元中《霓裳羽衣舞》,以《云韶樂》和之。舞曲成,定總樂工閱於庭,定立於其間。文宗以其端凝若植,問其姓氏,翰林學(xué)士李玨對曰:"此馮定也。"文宗喜,問曰:"豈非能為古章句者耶?"乃召升階,文宗自吟定《送客西江詩》。吟罷益喜,因錫禁中瑞錦,仍令大錄所著古體詩以獻(xiàn)。

  ○太常丞

  《六典》曰:太常丞二人,以五品上,秦有奉常丞,漢因之,比千石。魏、晉、宋,皆置一人。

  《漢書》曰:韋弘為太常丞,職掌陵廟,煩劇多過,父賢敕令自免。弘懷嫌不去官,及賢疾篤,果坐廟事系獄。

  《宋百官春秋》曰:太常丞視尚書郎,銅印、黃綬,一梁冠,品第七,掌舉陵廟非法。

  《陶氏家傳》曰:覆之字孫宗,為太常丞。凡宗廟疑義,多所決定,時人為之語曰:"定禮決疑,問陶覆之。"

  《陶氏職官要錄》曰:晉、宋九卿丞,皆進(jìn)賢一梁冠,介幘,皂衣,銅印,黃綬。齊、梁墨綬。

  ○太常博士

  《六典》曰:太常博士掌辨五禮之儀式,本先王之法制適變,隨時而損益焉。凡大祭祀及有大禮,則與卿導(dǎo)贊其儀。凡王公已下擬謚,皆跡其功德而為之褒貶。

  《通典》曰:博士,魏官也。魏文帝初置,晉因之,事掌引道乘輿。王公已下應(yīng)追謚者,則博士議定之。

  《晉中興書》曰:博士之職,端委佩玉。朝之大典必于詢度,當(dāng)以正道,克厭人望,然后為可。

  《唐書》曰:王彥威太原人,世儒家,少孤貧苦學(xué),尤通三禮,無由自達(dá)。元和中游京師,求為太常散吏,部卿知其書生,補為檢討官。彥威於禮閣掇拾,自隋已來朝廷沿革,吉兇五禮,以類區(qū)分成三十卷,獻(xiàn)之,號曰"元和新禮",繇是知名。特授太常博士。

  又曰:陸亙?yōu)樘2┦?。寺有禮生孟真,久於其事,凡吉兇大儀,官不能達(dá),率訪真,真亦賴是須姑息。元和七年,冊皇太子,將撰儀注,真亦欲參預(yù),亙笞之。由是,禮儀不專於胥吏。

  《郭子》曰:張憑舉孝廉,詣劉真長,還船,須臾,真長至,遣覓張孝廉,船同旅愕然。即同載,俱詣?chuàng)彳妱⑶斑M(jìn),謂撫軍曰:"今日為公得一士,太常博士之選。"既前,撫軍與之言,咨嗟稱善,乃曰:"張憑勃倅為理窟。"即用為太常博士。

  ○太祝

  《六典》曰:太祝掌出納神主於太廟之九室,而奉享薦禘祫之儀。

  《周禮》曰:太祝掌六祝之辭以事鬼神;祇祈福祥,求永貞。一曰順祝,二曰年祝,三曰吉祝,四曰化祝,五曰瑞祝,六曰策祝。鄭司農(nóng)曰:"順祝,順農(nóng)年也;年祝,求永貞也;吉祝,祈福祥也;化祝,弭災(zāi)兵也;瑞祝,逆時雨、寧風(fēng)旱也;策祝,遠(yuǎn)罪疾也。"

  《漢書·百官表》曰:太常屬官,有太祝令、丞,景帝六年更名為祝祀,武帝太初元年更曰廟祝。

  《東觀漢記》曰:陰猛好學(xué)溫良,稱於儒林,以郎遷為太祝令。

  《續(xù)漢書》曰:太祝令秩六百石,掌祠贊祝,近臣神巫主祝小祝。

  ○協(xié)律郎

  《六典》曰:協(xié)律郎掌知六律、六呂,以辨四時之風(fēng)氣,八風(fēng)五音之節(jié)。

  《漢書》曰:武帝時,李延年善新聲,以為協(xié)律都尉。

  《魏志》曰:武帝平荊州,得杜夔,知音識舊樂,故以為協(xié)律郎。

  ○太廟令

  《漢書·百官表》曰:太常屬官有諸廟令、長、丞。

  《續(xù)漢書》曰:高廟令一人,六百石;(主守宗廟,掌按行掃除。無丞。)世祖廟令一人。

  《宋書》曰:太廟令一人,主守宗廟,案行灑掃眾事,領(lǐng)齋郎二十四人。

  《齊職儀》曰:周有守祧之官,掌先王廟令。

  ○陵令

  《六典》曰:陵令掌先帝山陵,率戶守衛(wèi)之事;丞為之貳。凡朔望、元正、冬至、寒食,皆修饗於諸陵。若橋陵,則日獻(xiàn)羞焉。凡功臣、密戚請陪陵葬者聽之,以文武分為左右而列。若父、祖陵陪子孫從葬者亦如之。

  《周禮》曰:冢人,下大夫二人,中士四人,掌公墓之地,辨其兆域。先王之葬居中,以昭穆為左右。

  《漢書》曰:太常屬官有諸陵令。元光二年,分諸陵邑屬三輔。

  又曰:司馬相如為茂陵令。

  《續(xù)漢書》曰:太常職掌先帝陵,每園令各一人,秩六百石。(掌守園陵,按行掃除。)丞及校長各一人。(校長主戒賊盜。)

  《齊職儀》曰:周有墓大夫、冢人之職,掌先王之墓。

  又曰:每陵令一人,品第七,秩四百石,銅印、墨綬、進(jìn)賢一梁冠、絳朝服。

  《唐書·官品志》曰:梁天監(jiān)七年,又詔以為陵監(jiān)之名,不出前誥;且宗廟憲章,既備典禮,園寢職司,理不容異,諸正陵先立監(jiān)者改為令,於是陵置令矣。

  胡廣《陵令箴》曰:昔在廣葉葬野衣薪,禮非極哀,不樹不封,瓦棺塈周聚。夏攸謂:"壤不毀膚,賄不害生,是謂皇極。"百王此經(jīng),故厚不可皇,薄不可王,乃眷西顧,爰矩孝文陵。臣司墓,敢告守人。

  ○太樂令

  《六典》曰:太樂令掌教樂人,詞合鍾律,以供邦國之祭祀、饗宴,丞為之貳。

  《漢書·百官表》曰:太常屬官,有太樂令、丞。

  《續(xù)漢書》曰:明帝永平十三年,曹褒奏《尚書璇璣鈐》曰:"有帝漢德,合作樂名。"天子下詔,改大樂令丞,以應(yīng)圖讠韱。

  又曰:太樂令,秩六百石,掌伎樂人。凡國祭祀,掌奏樂及大司樂,掌其陳序。

  《晉起居注》曰:成帝咸和中詔:"大樂令載綏教官伎樂勤勞,賜米百石,布二十匹。"

  ○太醫(yī)令

  《六典》曰:太醫(yī)令掌諸醫(yī)療之法,丞為之貳。其屬有四:曰醫(yī)師、針師、按摩師、咒禁師,皆有博士以教之。考試登用,如國子監(jiān)之法。

  《漢書》曰:《百官表》曰:"少府屬官,有太醫(yī)令,丞無員,多至數(shù)十人。"

  《續(xù)漢書》曰:太醫(yī)一人,秩六百石,有藥丞、主藥方丞。

  《魏略》曰:脂習(xí)字元升,除太醫(yī)令,與孔融親善,融被誅,習(xí)獨往哭之。黃初中以習(xí)有欒布之節(jié),賜拜中散大夫。

  應(yīng)劭《漢官儀》曰:太醫(yī),周官也。兩梁冠,秩千石。

  《典論》曰:中常侍張讓子奉為太醫(yī)令,與人飲酒,輒掣引衣裳,發(fā)露形體,亂其舄履,使小大無不傾倒。

  崔實《太醫(yī)令箴》曰:動不肆勤,靜不宴逸,有疾歸天,醫(yī)無能恤。晉平好內(nèi),四時是一,非鬼非食,惑以自失。雖有秦和,焉所施術(shù)?太上防疾,其次萌牙,腠理不蠲,骨髓奈何!

  ○廩犧令

  《六典》曰:廩犧令掌薦犧牲及粢盛之事,丞為之貳。凡三祀之牲牢,各有名數(shù)。(昊天上帝以蒼,地皇祗以黃,神州以黝,五帝之牲各以方色。)

  韋昭《辨釋名》曰:釋云:廩犧。犧,戲也;廩,養(yǎng)之也。辨云:六牲,取其純毛者,別養(yǎng)之以奉祭祀。純色者少,故名犧。犧,希也。

  《周禮》曰:牧人:下士,掌牧六牲,以供祭祀。

  《漢書·百官表》曰:內(nèi)史屬官,有廩犧令、丞、尉,后屬司農(nóng)。

  《齊職儀》曰:周牧人之職也,掌六牲。陽祀用骍,陰祀用黝,取純毛者。光武中興,屬河南,秩六百石。

  ○光祿卿

  《六典》曰:光祿卿之職,掌邦國醪醴膳羞之事,總太官、珍羞、良缊,掌醢四署之官屬,修其儲備,謹(jǐn)其出納;少卿為之貳。有大祭祀,則省牲鑊,視濯溉。

  《漢官解詁》曰:士之權(quán)貴,不過尚書,其次諸吏。(諸吏,光祿勛是也。)

  應(yīng)邵《漢官儀》曰:光,明也;祿,爵也;勛,功也。言光祿典郎,謁諸虎賁羽林,舉不妄得,賞不失勞,故曰光祿勛。

  《唐書·官品志》曰:光祿卿位視太子中庶子,掌官尉門戶,統(tǒng)守黃門、華林園、暴室等令。

  《漢書》曰:郎中令,秦官。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光祿勛,掌中殿門戶,秩中二千石。

  又曰:石建為郎中令,奏事下建省讀,驚曰:"書馬者與尾而五,今乃不足一,獲譴死矣。"其謹(jǐn)慎如此。

  又曰:周仁,景帝時為郎中令,為人陰重不泄。服虔曰:"質(zhì)重不泄人之陰謀也。"師古曰:"陰,密也。言為性密重,不泄人言也。"以是得幸,出入臥內(nèi),於宮秘戲,仁常在傍,終無所言。

  又曰:張安世字孺子,為光祿勛。郎有醉小便殿上,主事白行法,安世曰:"何以知其不覆水耶?"郎有淫官婢,婢兄自言,安世怒,以奴淫污衣冠告署撻奴。其隱人過,皆此類也。

  《東觀漢記》曰:孫堪字子雅,為光祿勛,以清廉稱,與周澤相類。澤字雅都,京師號之為"二雅"。

  又曰:劉昆字桓公,為光祿勛,授皇太子及諸王小侯五十人經(jīng)。昆老退位,以二千石祿終其身。

  又曰:邵訓(xùn)字伯春,鄉(xiāng)里號之曰:"德行恂恂邵伯春。"章和中為光祿勛。

  《后漢書》曰:杜林字伯山,扶風(fēng)人也。林少沉審,博學(xué)多聞,世稱通儒。為光祿勛,內(nèi)奉宿衛(wèi),外總?cè)稹@捎泻脤W(xué)者,輒見引進(jìn),朝夕滿堂。

  又曰:馬防字公平,林風(fēng)人也。防貴寵最盛,與九卿絕席,拜光祿卿。

  又曰:張湛字子孝,拜光祿勛。光武臨朝,或有惰容,輒陳諫。常乘白馬,上后見湛,輒曰:"白馬生,且復(fù)諫矣。"

  又曰:袁彭,順帝初為光祿勛,行至清,為吏粗礻包糲食。

  《續(xù)漢書》曰:荀爽字慈明,為光祿勛。視事三月,策拜司空。

  謝承《后漢書》曰:楊賜字伯欽,拜為光祿勛。嘉德殿前有青赤氣,詔特進(jìn),遣中使問賜祥異禍福,吉兇所在。以賜博學(xué)碩儒,故密咨問。其極陳其意,嘗上疏陳,請案《春秋讠韱》"天投霓,海內(nèi)亂。"今妄嬖閹尹,共專國朝之所致也。

  《魏志》曰:鄭袤為光祿勛,毌丘儉作亂,帝自征之,百官祖送。時袤疾不任會,上謂王肅:"惟不見鄭光祿為恨。"袤聞,白輿追上,上笑曰:"知生必來。"遂與同載,問以計謀,帝甚重之。

  又曰:王肅字子雍,為光祿勛,時有二魚長尺,集武庫之屋,有司以為吉祥。肅辨之曰:"魚生於泉而見於屋,鱗介之物失其所也。邊將其殆有棄甲之變乎?"其后果有東關(guān)之?dāng) ?br />
  又曰:袁渙字曜卿,為中郎令。時言劉備死,群臣皆賀;渙以嘗為其吏,獨不賀。卒官,太祖為之流涕。

  《吳志》曰:石偉字公操,南郡人。少好學(xué),修節(jié)不殆,介然獨立,有不可奪之志。舉茂才、賢良方正,皆不就。孫休即位,特征偉,累遷至光祿勛。及皓即位,朝政昏亂,偉乃辭老耄固疾乞身。

  又曰:薛瑩字道言。以時法政多謬,舉措煩苛,瑩每上,便宜陳緩刑簡役,以濟育百姓,頗或施行。遷光祿勛。

  《晉中興書》曰:鄭默字思元,轉(zhuǎn)光祿勛,寬沖博受,不以聲色矜人,雖卒,徒廝養(yǎng)皆遇之以恩。

  《宋書》曰:王惠。宋國初建,當(dāng)置郎中令,高祖難其人,謂傅亮曰:"今用郎中令,不可令減袁曜卿也。"既而曰:"吾得其人矣。"乃以惠居之。

  《孟宗別傳》曰:宗為光祿勛,大會,宗先少酒,偶有強者,飲一杯便吐。傳詔司察宗吐麥飯,察者以聞,上乃嘆息曰:"至德清純?nèi)绱恕?

  ○光祿少卿

  《后魏職令》曰:光祿少卿,第四品上,第二清用肅勤明敏,兼職古典者。

  《唐書》曰:柳亨拜光祿少卿,太宗每誡之曰:"與卿舊親,情素兼宿。卿為人交游過多,今授此職,宜存簡靜。"亨性好射獵,有饕湎之名。此后頗自勖勵,杜絕賓客,約身節(jié)儉,勤於職事。太宗亦以此稱之也。

  ○太官令

  《六典》曰:太官令,供膳食之事;丞為之貳。凡祭之日,則白卿諸廚省牲、取明水於陰鑒,取明火於陽燧,帥宰人以鑾刀割牲,取其毛、血,實之於豆,遂烹牲焉。又帥進(jìn)饌者實簠、簋,設(shè)於饌幕之內(nèi)。

  《漢書·百官表》曰:少府屬官有太官令一人,丞一人。

  應(yīng)劭《漢官儀》曰:太官令,兩梁冠,秩千石,丞四人。郡孝廉,年五十清修聰明者,光祿上名乃召拜,皆秩四百石。三歲為令,以供養(yǎng)勞苦,遷左丞。有湯官丞,掌諸甘肥;有果丞,掌果瓜菜茹薪炭。

  《漢舊儀》曰:太官,(主飯、肉、湯、官酒。)皆令丞治,太官、湯官、奴婢三千,大置酒,皆緹褠,(音溝。)蔽膝、緣幘。

  又曰:太官上食黃釦(音口,金飾器。)器,中官私官上食用白銀釦器,如祠廟器云。

  謝承《后漢書》曰:魯國陳政,字叔方,為太官令。黃門郎與政有隙,因進(jìn)御食以發(fā)貫炙,光武見發(fā),敕斬政,政曰:"臣有當(dāng)死者三:黑山出炭,增治吐炎,燋膚爛肉而發(fā)不消,臣罪一也;陜出佩刀,砥礪五石,虧肌截骨,曾不能斷發(fā),臣罪二也;臣朗月書章奏,側(cè)光讀經(jīng)書,旦臨食與丞及庖人六目齊視,不及黃門一人,臣罪三也。"詔赦之。

  《魏略》曰:時苗為壽春令,遷為太官令。

  《后魏書》曰:毛循之能為南人飲食,手自煎調(diào),多所適意。世祖親待之,進(jìn)太官尚書,賜爵南郡公,加冠軍將軍,常在太官,主進(jìn)御膳。

  揚雄《太官令箴》曰:時惟膳夫,實司王饔;祁祁庶羞,口實是供。群物百品,八珍清觴,以御賓客,以膳於王。

  《王朗集》曰:"朗為大理時上:"主簿趙郡張登,昔為本縣主簿,值黑山賊圍郡,登與縣長王攜帥吏兵七十二人俱往赴救,與賊交戰(zhàn)。吏兵散走,攜殆見害,登手格二賊,以全攜命。又守長夏逸為督郵所枉,登身授拷掠,理逸之罪。義濟二君,宜加顯異。"黃初,詔曰:"登忠義彰著,在職功勤,名位雖卑,直亮宜顯。饔膳近任,當(dāng)?shù)么死簟=褚缘菫樘倭睢?

  《太平御覽》 宋·李昉

上一章目錄下一章

Copyright ? 讀書網(wǎng) leeflamesbasketballcamps.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備15019699號 鄂公網(wǎng)安備 420103020016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