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謝承後漢書卷五

八家后漢書輯注 作者:周天游 輯注


  循吏傳三九九南陽(范)〔茨〕充為(吳)桂陽太守〔一〕,教民植桑絺紵之屬,養(yǎng)蠶織履,民得利益。(孫。王。汪。黃)──御覽卷八二五〔一〕茨、范形近而訛,據(jù)范書循吏傳及注引東觀記改。又桂陽郡乃荊州之郡,非吳地之郡,「吳」係衍文,故刪。

  四○○龍丘萇,吳郡人,篤志好學(xué)。王莽篡〔位〕〔一〕,隱居大山〔二〕,以耕稼為業(yè),公車徵〔三〕,不應(yīng)。更始時,任延年十九,為東部尉,折節(jié)下士,鍾離意為主簿,自請萇為門下祭酒。教曰:「龍丘先生,清過夷、齊,志慕原憲〔四〕,都尉灑掃其門,猶懼辱之,何召之有!」〔五〕(汪。黃)──天中記卷四○  〔一〕據(jù)御覽卷五○二補。

  〔二〕按范書本傳作「太末」,係縣名,屬會稽郡,境有龍丘山,乃龍丘萇隱居處。此作「大山」,誤。

  〔三〕「徵」原誤在「不應(yīng)」下,據(jù)御覽卷五○二改?!  菜摹吃瓚椬肿铀迹鬃拥茏?。孔子卒,亡于草澤,不以無財貧賤為病,而以學(xué)道不能行之為恥,故子貢曾為此而自慚。事見史記仲尼弟子列傳,亦載莊子讓王篇。

  〔五〕此條御覽卷五○二引作謝沈書,汪、黃兩輯入謝承書,恐非。二謝書易相混,古已有之,至清因推崇承書而愈甚。天中記引作承書,疑其實出自御覽,今據(jù)以錄而俟攷。

  四○一許荊字子張。少喪父,養(yǎng)母孝順。家貧為吏,無有船車,休假,常單步荷擔(dān)上下,清節(jié)稱於鄉(xiāng)里。(姚。王。汪。黃)──初學(xué)記卷二○○御覽卷六三四范書循吏傳注

  四○二許荊兄子〔世〕常報讎殺人〔一〕,怨家會眾操兵至荊家,欲殺之。會荊始從府休歸,與相遇,因出門解劍長跪曰:「前無狀相犯,咎皆在荊不能相教。兄既早歿,一子為嗣,如令死者〔二〕,傷其滅絕。今願殺身,代之塞咎,雖死已往,猶謂更生?!乖辜曳銎鹎G曰:「許掾,郡中稱為賢,吾何敢相侵?!挂蛩煳ァ#ㄒ?。王。汪。黃)──初學(xué)記卷一七○文選卷四六任彥昇王文憲集序注御覽卷五一二又卷四一六  〔一〕據(jù)文選卷四六任彥昇王文憲集序注及御覽卷五一二補。  〔二〕「令」原誤作「全」,依御覽卷五一二逕改。

  四○三郴人謝弘等不養(yǎng)父母,兄弟分析,因此皆還供養(yǎng)者千有餘人〔一〕。(姚。王。汪。黃)──范書循吏傳注

  〔一〕時荊為桂陽太守。耒陽蔣均兄弟爭財,訟於荊。荊以教化不行乞詣廷尉受罪,均兄弟感悔,故謝弘等聞而感化,俱還供養(yǎng)。  四○四孟嘗遷合浦太守。郡不產(chǎn)穀,而海出珠寶,〔舊採珠以易米食〕〔一〕。宰守貪求,〔使民採珠,積以自入〕〔二〕,不知〔紀〕極〔三〕,珠遂漸徙於交阯。行旅不至,民皆饑死。嘗革易前弊,不逾歲而〔去〕珠皆還〔四〕。上聞徵之,嘗歸,民(交)〔吏〕攀〔車〕戀之也〔五〕。(姚。王。汪。黃)──書鈔卷七五○類聚卷八四事類賦注卷九書鈔卷三五又卷七六

  〔一〕據(jù)類聚卷八四補。

  〔二〕同右?!  踩硴?jù)范書循吏傳補。

  〔四〕據(jù)書鈔卷三五、類聚卷八四補?!  参濉硴?jù)書鈔卷七六改補。

  四○五「非腹背之毛,羽翼之佐也?!埂惨弧常ㄒΑM?。黃)──書鈔卷四九

  〔一〕乃尚書楊喬薦孟嘗書之文。

  四○六遷張掖太守〔一〕。歲飢,開倉賑民,一郡得全,順帝嘉之。──書鈔卷七四  〔一〕太守者,第五訪也?! ∷摹鹌邉欉w會稽太守,簡煩除苛。──書鈔卷七五

  四○八劉寵為司徒,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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