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附錄 附 錄 四

通典 作者:唐·杜佑


  通典考證覈實王文錦清高宗初期命以弘晝?yōu)槭椎囊慌賳T校理通典,於乾隆十二年刻印。後來又命以王太岳為首的一批官員纂輯四庫全書考證,於乾隆四十二年成書,其中通典考證就是針對十二年重刻的通典做出的勘誤。清末浙江書局翻刻殿本通典,附通典考證於後。乾隆十二年重刻通典(考證簡稱之為刊本,我們簡稱之為殿本),舛訛繁夥,考證所列,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遺漏甚多。僅就考證所校而言,其錯誤率亦高,難盡憑信。今用北宋本、傅校本、遞修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吳本、殿本、局本及有關(guān)古籍,對通典考證逐條進行比勘覈實,繫以按語,謹供讀者參考?! 【硪皇池浺弧干系丶移呷恕棺ⅰ钢挂云呷肆宋迦藶槁收哂蟹蛴袐D然後為家」。刊本「止」訛「正」,據(jù)別本改。

  錦按:別本當指明刻本?!刚棺植徽`,北宋本、遞修本、明抄本、王吳本、殿本、局本均作「正」。此注採自周禮小司徒鄭注,鄭注即作「正」。

  「乃經(jīng)土地而井牧其田野」注「九夫為牧二牧當一井」??尽付褂灐付?,據(jù)別本改?! ″\按:北宋本、傅校本、遞修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吳本作「二牧而當一井」,與周禮小司徒鄭注合。殿本、局本脫「牧」,作「二而當一井」。考證云「刊本二訛而」,殿本「二」未嘗訛「而」。

  「司徒石苞奏州郡農(nóng)桑未有殿最之制宜會掾?qū)倭钍酚兴残摇?。晉志作「循行」。

  錦按:應(yīng)據(jù)晉書食貨志改「循行」。會者促使勸行之謂也。讀如周禮宮正「會在什伍」之會。掾?qū)倭钍凡坏醚浴秆残摇?。  「孝文太和元年詔曰今東作既興人須肄業(yè)」??尽敢蕖褂灐杆痢梗窀?。

  錦按:「肄業(yè)」是。魏書高祖紀上即作「肄業(yè)」。

  「寡婦守志者雖免課亦授婦田」??尽甘凇褂灐甘堋梗瑩?jù)別本改。

  錦按:北宋本、傅校本、遞修本、明抄本、明刻本及魏書食貨志均作「授」。

  「諸宰人之官各隨匠給公田」。案:「匠」一本作「廨」。

  錦按:北宋本、傅校本、遞修本、明抄本、殿本、局本作「匠」,誤。明刻本作「廨」,臆改。王吳本及魏書食貨志作「地」。冊府元龜卷五0五作「近」,是?!附场鼓恕附怪斡灐?br />
  卷二食貨二「京城四面諸坊之外三十里內(nèi)為公田」。刊本「坊」訛「方」,據(jù)隋志改。

  錦按:各本均訛「方」。隋書食貨志、冊府元龜卷四九五作「坊」,是。

  「內(nèi)職事官一品以下逮於羽林虎賁」??尽竷?nèi)」訛「戶」,據(jù)隋志改?!富ⅰ寡靥浦M作「武」,今改。後同。

  錦按:各本及隋書食貨志均作「戶」,戶字不誤,屬上「代遷」為讀,考證所據(jù)隋志係誤本?!嘎殹箲?yīng)改「執(zhí)」,北宋本、傅校本、遞修本、明抄本及隋志均作「執(zhí)」。唐諱不宜改。

  「一品以下至庶人六十人」??尽赶隆褂灐干稀梗瑩?jù)隋志改。

  錦按:摘句與正文不合,「一品」應(yīng)作「八品」。北宋本、傅校本、遞修本、明抄本、明刻本、殿本、局本均訛「上」。王吳本作「下」,與隋書食貨志、冊府元龜卷四九五合。

  「亦既無田即便逃走」??尽副恪褂灐甘埂?,據(jù)別本改。

  錦按:殿本、局本訛「使」。北宋本、傅校本、遞修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吳本及冊府元龜卷四九五均作「便」?!  杆逦牡哿钭灾T生以下皆給永業(yè)田多者至百頃少者三十頃」。案:「三十頃」隋志「四十頃」。

  錦按:摘句有誤,「諸生」應(yīng)作「諸王」?!溉暋箲?yīng)據(jù)隋書食貨志改作「四十畝」??甲C云隋志作「四十頃」,誤。

  「京官又給職分田一品者給田五頃」。案:別本「五頃」下有「每品以五十畝為差」八字。

  錦按:各本皆無「每品以五十畝為差」八字,隋書食貨志有。  「黃小中丁男子及老男篤疾廢疾寡婦妾當戶者各給永業(yè)田二十畝」。案:「男子」一本作「男女」?! ″\按:作「男女」是。北宋本、傅校本、遞修本、明抄本、明刻本及冊府元龜卷四九五均作「男女」。王吳本、殿本、局本訛作「男子」。

  「史起為令民僕歌之曰終古舄鹵兮生稻粱」注「謂鹹鹵之地」??久摗耕u」字,據(jù)別本增。

  錦按:摘句有誤,應(yīng)作「史起為鄴令民歌之曰」。北宋本亦「鹹」下脫「鹵」。此採自漢書溝洫志師古注,應(yīng)有「鹵」。

  「杜元凱上疏曰今者水災(zāi)東南特劇非但五穀不收居積并損」。案:「積」晉志作「業(yè)」。又「既以水為田當恃魚菜螺蚌」。案:「田」晉志作「困」。

  錦按:殿本、局本訛「積」。北宋本、傅校本、遞修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吳本均作「業(yè)」,與晉書食貨志合。各本皆作「田」。

  「遵縣領(lǐng)應(yīng)佃二千六百口可謂至少而猶患地狹不足肆力此皆水之為害也」。刊本「猶」訛「無」。又「都督度支方復(fù)執(zhí)異非所見之難直以不同害理也」。刊本脫「同」字,並據(jù)晉志改增。又「長史二千石躬先勸戒」。案:晉志「戒」作「功」。

  錦按:各本均訛「無」脫「同」,應(yīng)據(jù)晉書食貨志改補。「戒」應(yīng)改「功」。傅校本、遞修本、明刻本、王吳本均作「功」,與晉書食貨志合。北宋本、明抄本作「切」,顯係「功」之形訛。

  「後魏刁雍上表曰臣請於河西高渠之北平地鑿渠」??久摗傅亍棺?。又「即循高渠而北」??尽秆褂灐感蕖?,並據(jù)魏志增改?! ″\按:各本均脫「地」,應(yīng)據(jù)魏書刁雍傳、冊府元龜卷四九七補。各本均作「修」?!感蕖棺治幢胤恰!秆埂感蕖姑炕煊谩H缥撼龅墼?,或作「元循」。

  卷三食貨三「序以明教庠則行禮而視化焉」??尽该鳌褂灐该?,據(jù)別本改。

  錦按:北宋本、傅校本、遞修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吳本均作「明」,殿本、局本訛「名」。

  「人各有桑土之懷下役之慮斯誠并兼之所執(zhí)而非通理之篤論也」??尽刚\」訛「成」,據(jù)晉書改。

  錦按:北宋本、傅校本、遞修本、明刻本、王吳本、殿本、局本均訛「成」。明抄本作「誠」,與晉書范甯傳合。

  「樂毅宦燕見褒良史」。案:「宦」晉書作「官」。

  錦按:各本均作「逭」,晉書范甯傳作「宦」,應(yīng)據(jù)改??甲C謂通典作「宦」,晉書作「官」,並誤。

  「屬役無漏流亡不歸」。「漏」,據(jù)南齊書作「滿」。

  錦按:各本均訛「漏」。應(yīng)據(jù)南齊書虞玩之傳改「滿」。

  卷四食貨四「元鳳四年出口賦」注「民年七歲至十四出口賦錢人二十三二十錢以食天子其三錢者武帝加口錢以補車騎馬」??尽溉咕阌灐付?,據(jù)漢注改。

  錦按:王吳本、殿本、局本「三」俱訛「二」。北宋本、傅校本、遞修本、明抄本、明刻本兩「三」俱不誤,與漢書昭帝紀如淳注合?!笣h注」應(yīng)作「漢書注」。

  卷五食貨五「第九品及舉輦跡禽前驅(qū)」。刊本脫「及」字,據(jù)隋書食貨志增。

  錦按:各本均脫「及」,「轝」並訛「舉」,應(yīng)據(jù)隋書食貨志補改??甲C漏?!概e」字?!  傅钪谢①S持錐斧」??尽稿F」誤「雄」,據(jù)隋志改?! ″\按:隋書食貨志作「椎」,是??甲C訛作「錐」。北宋本、傅校本、遞修本訛作「推」。殿本、局本訛「雄」。  「租米五石」。案:隋志此下有「祿米二石」四字。又「丁女並半之」。案:隋志此下有「男女年十六以上至六十為丁」十二字?! ″\按:各本均脫「祿米二石」四字,應(yīng)據(jù)隋書食貨志補?!改信晔陨现亮疄槎 故?,乃釋丁男丁女語,杜氏蓋有意捨而不錄者。

  「大縣六班小縣兩轉(zhuǎn)方至一班品第既殊不可妄載」??旧稀缚h」訛「郡」,「妄」訛「委」,據(jù)隋書食貨志改。

  錦按:各本均訛「郡」,應(yīng)據(jù)隋書食貨志改「縣」。各本均作「委」,是。隋志作「妄」,非。

  「多者及下戶」。刊本複衍「戶」字,據(jù)隋書食貨志刪。

  錦按:各本「戶」字均複衍,應(yīng)刪。

  「豐年則全賦中年半之下年一之」。案:隋志「一」作「三」。

  錦按:隋書食貨志亦作「一」。考證所據(jù)係誤本。

  卷六食貨六「天寶元年赦文其侍丁孝者假免差科」。刊本「孝」訛「老」,據(jù)新、舊唐書改?! ″\按:不但「孝」訛「老」,「者假」亦誤倒。應(yīng)據(jù)舊唐書食貨志、唐會要卷八三、冊府元龜卷四八七、唐大詔令集卷四改乙。改元天寶赦云:「侍丁者令其養(yǎng)老,孝假者矜其在喪?!埂  肝髌娇へ暊枷鞘b」??鞠庹`,據(jù)唐書改。

  錦按: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吳本、殿本均作「西平郡牸羊角十隻」,局本「牸」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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