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後漢孝和皇帝紀(jì)上卷第十三

後漢紀(jì)校注 作者:(晉)袁宏,周天游 校注


  永元元年〔一〕(己丑、八九)

  〔一〕 原誤作「二年」。

  夏六月,竇憲、耿秉自朔方出塞三千里〔一〕,斬首大獲,銘燕然山而還。即拜憲為大將軍,封武陽侯,食邑二萬戶;耿秉為〔美〕(算)陽侯〔二〕。憲讓不受,還京師。

  〔一〕 原誤作「三十里」,據(jù)范書逕改。

  〔二〕 據(jù)東觀記、范書改。

  於是竇篤為衛(wèi)尉,景執(zhí)金吾,瑰光祿勳;尊太后母比陽主為長公主,益比陽湯沐邑二千戶。憲等驕奢,不遵法度,唯瑰恭儉自守。尚書何敞上封事曰:「臣聞忠臣憂世,譏刺貴臣,至以殺身滅家,而猶為之者何?誠君臣義重,情不能已也。臣見國之將危,家之將兇,皆有所由,較然易知,不可不察也。昔鄭莊不防叔段之禍也〔一〕,後更滋蔓〔二〕。竇憲兄弟〔?!常ㄗ穑┏踩?,虐用百姓,殺戮盈溢,咸曰叔段、州吁將生於漢也〔四〕。是臣前連上便宜,承陳得失,非為嫉妒憲等也,誠欲絕其綿綿,塞其涓涓〔五〕,上不欲皇太后損文母之號,使陛下有失教之議,不使憲等得保其福。然臧獲之謀,〔六〕上安主父,下存主母,猶不免於嚴(yán)怒,況臣微末,敢竭愚忠哉!然臣累世蒙恩,位典機(jī)密,每念厚德,忽然忘生,雖知言必夷滅,誠不忍目見禍至,故敢書寫肝膽,舒度愚情。駙馬都尉瑰忠孝愛主,最自修整。聞瑰比自申陳,願抑損家權(quán),退身避賢。宜順其意,斯誠宗廟之至計(jì),竇氏之大福也?!钩ㄞo旨切直,深為憲等所怨。濟(jì)南王康,光武之子也,最為尊重,而驕奢太甚,於是左遷敞為濟(jì)南王太傅。

  〔一〕 范書何敞傳作「昔鄭武姜之幸叔段,衛(wèi)莊公之寵州吁,愛而不教,終至兇戾」。按袁紀(jì)下文言及叔段和州吁,此恐有脫文。又「叔段」二字原誤倒,逕正。

  〔二〕 隱公元年左傳曰:「祭仲諫莊公曰:『姜氏何厭之有?不如早為之所,無使滋蔓!蔓,難圖也。蔓草猶不可除,況君之寵弟乎?』公曰:『多行不義必自斃,子姑待之?!弧?/em>

  〔三〕 據(jù)陳澧校改。

  〔四〕 叔段事見左傳隱公元年之文。武姜愛少子共叔段,莊公立,為請大邑京。段將襲鄭,武姜將啟門納之。莊公見時(shí)機(jī)已成,克段于鄢。州吁事見隱公三年左傳。公子州吁,莊公嬖人所生,有寵而好兵,公勿禁?;腹?,州吁遂弒桓公而立。後衛(wèi)人殺州吁,而迎公子晉于邢,立為宣公。

  〔五〕 李賢曰:「周金人銘曰『涓涓不壅,終成江河,綿綿不絕,或成網(wǎng)羅』也?!?/em>

  〔六〕 方言曰:「臧、甬、侮、獲,奴婢賤稱也。荊淮海岱之間,罵奴曰臧,罵婢曰獲。齊之北鄙、燕之北郊,凡民男而婿婢,謂之臧,女而婦奴,謂之獲;亡奴謂之臧,亡婢謂之獲,皆異方罵奴婢之醜稱也?!?/em>

  司隸校尉司空蔡、河南尹王調(diào)、洛陽令李阜皆竇氏之黨也,乘憲之勢,枉法任情。尚書僕射樂恢奏免蔡等,外以清京都,內(nèi)欲繩外戚,由是為憲等所忌。瑰常欲往候恢,使人先言恢,恢謝而絕之。憲兄弟怒其異己,常欲陷害之。恢妻諫恢曰:「古有容身之道,何必以言取怒?」歎曰:「何忍素餐立人朝乎!」〔一〕乃上疏曰:「臣聞百王之失,咸以陰盛凌陽,而權(quán)移於下,大臣專朝,而勢去公室。未有君德休明,而臣下闚{門俞},主一其柄,而社稷傾危者。先帝早棄天下,況陛下富於春秋,今諸舅執(zhí)政,外戚盈朝,非所以寧王室,示天下也。夫天地不交,則眾生夭傷;君臣失序,則萬民受殃。政失不救,其弊不測。當(dāng)今所急,上宜以義自割,下宜以謙自別,四舅保爵土於子孫,皇太后永無慚於宗廟,誠計(jì)之上者。」書御不省,恢乃乞骸骨。詔授恢為騎都尉〔二〕。憲風(fēng)郡縣,使迫脅恢,恢遂飲藥而死。天下聞之,皆以為怨。

  〔一〕 詩魏風(fēng)伐檀曰:「彼君子兮,不素餐兮?!顾?,空也。素餐言無功而受祿也?;輻澮n詩薛君章句,以為「但有質(zhì)樸而無治民之封,故曰素餐」,非也。

  〔二〕 范書樂恢傳其下又曰:恢復(fù)上疏辭謝,詔聽上印綬,歸鄉(xiāng)里。按袁紀(jì)下文既言「風(fēng)郡縣」,則恢已告歸鄉(xiāng)里,此句必有脫文。

  恢字伯奇,京兆長陵人也。父為吏得罪於令,令將殺之?;帜晔惨弧常麻T外啼泣,不舍晝夜。令嘉其孝,赦其父罪?;质虏┦拷官L〔二〕,貺為河?xùn)|太守,恢隨之官,閉廬專精,不與掾吏交。後貺有事被考,諸生皆繫獄,恢皎然得免?;譃槿肆疂嵖箙?,〔新〕(衡)陽侯陰就聞〔三〕,以禮請之,恢絕不答。杜陵人楊正嘗毀惡恢,然舉正子為孝廉?;稚茲}川〔杜〕安(王)〔四〕,〔安〕(王)上書得為巴郡太守,遣使貽恢書,恢不就,答之曰:「干主求祿,非平生操也。」其不念舊惡,恥交進(jìn)趨,皆此類也。

  〔一〕 東觀記及范書樂恢傳均作「年十一」,袁紀(jì)恐誤。

  〔二〕 范書樂恢傳作「焦永」?;輻澰唬骸赴膏嵑雮?,弘師河?xùn)|太守焦貺,坐楚王英事被收。袁紀(jì)稱貺嘗為博士,後為河?xùn)|太守,則永當(dāng)為貺也?!乖o(jì)是。

  〔三〕 「衡陽侯」乃「新陽侯」之誤,詳見卷十一「親陽侯」注。又范書作「信陽侯」。沈欽韓曰:「就封新陽侯,屬汝南郡。信、新古通。二漢志『信』作『新』。」

  〔四〕 據(jù)范書及范書注引華嶠書改。

  何敞既傅濟(jì)南,盡心輔道。歲餘,遷為汝南太守。敞常疾俗吏苛刻,以要名譽(yù),為政務(wù)從寬和。立春日,乃召督郵還府,復(fù)遣吏案行屬縣,顯孝行,舉仁義。由是郡中翕然,百姓化之,其歸養(yǎng)老母,推財(cái)相讓者數(shù)百人。

  秋七月,會稽山崩。本志稱:「劉向曰:『山,陽君也;水,臣也?!痪辣缐?,百姓失所,竇太后攝政,竇憲專權(quán)之應(yīng)也。」〔一〕

  〔一〕 此乃東觀記五行志之文。

  二年(庚寅、九0)

  春正月,大赦天下。

  夏,耿秉出塞,至涿邪山,與北單于相遇,大戰(zhàn)破之。

  秉字伯初,國之子也。魁梧有才略,善說司馬法〔一〕,為將常為士卒先,休息不部陳,然遠(yuǎn)斥候,〔明〕要誓〔二〕,士卒爭為致死。秉薨,謚壯侯〔三〕。南單于聞秉薨,舉國發(fā)喪,剺面流血,得外國心如此。秉弟夔,壯勇有氣力,以軍功拜騎都尉。常以精騎八百出塞,於金微山斬閼氏、名王以下,自漢軍所未至,封粟邑侯〔四〕。

  〔一〕 按漢書藝文志,軍禮司馬法百五十五篇,入禮類。又曰:兵家者,蓋出古司馬之職,王官之武備也。洪範(fàn)八政,八曰師,明兵之重也。下及湯武受命,以師克亂而濟(jì)百姓,司馬法是其遺事也。又按隋書經(jīng)籍志及新、舊唐志,均作司馬穰苴撰。史記司馬穰苴傳曰:「養(yǎng)威王使大夫追論古者司馬兵法,而附穰苴於其中,因號曰司馬穰苴兵法?!箘t司馬法乃古兵法,非穰苴所撰明矣,三志乃偽記耳。

  〔二〕 據(jù)東觀記及范書補(bǔ)。又「要」,約也。

  〔三〕 范書作「桓侯」。

  〔四〕 原作「栗邑侯」。范書作「粟邑侯」,兩漢志無栗邑而有粟邑,屬左馮翊,故逕正。

  五月丙辰,立皇弟惠為〔濟(jì)〕北(海)王,開為河間王,瑕為城陽王〔一〕。立故淮〔陽〕(南)閔王昺子惻為常山王,故齊王晃子忍為齊王,北海王睦子威為北海王〔二〕。

  〔一〕 按袁紀(jì)下文有「北海王」,此不當(dāng)作「北海王」,故據(jù)范書改作「濟(jì)北王」。又范書和帝紀(jì)「惠」作「壽」,「瑕」作「淑」,未知孰是。

  〔二〕 據(jù)范書改「淮南」為「淮陽」。又范書和帝紀(jì)「惻」作「側(cè)」。明八王傳「閔王」作「頃王」。又和帝紀(jì)「忍」作「無忌」,且作「丁卯」日所改封。與袁紀(jì)多異。

  車師遣使奉獻(xiàn)。

  六月庚辰,封竇憲為〔冠軍〕(武陽)侯〔一〕,篤〔郾〕(偃)侯〔二〕,景汝陽侯,瓖夏陽侯。憲獨(dú)不受封。

  〔一〕 范書作「冠軍侯」。按東觀記曰:「封武陽侯,食邑二萬戶。憲固辭封。詔曰:『大將軍憲,前歲出征,克滅北狄,朝加封賞,固辭不受。舅氏舊典,並蒙爵土,其封憲冠軍侯,邑二萬戶?!弧拱幢揪碛涝炅乱蜒苑馕潢柡睿瞬划?dāng)復(fù)言之,故依東觀記以正之。

  〔二〕 據(jù)范書及兩漢志改。

  辛卯,中山王焉薨,謚曰簡王。

  光武時(shí),諸王皆就國,焉以郭后少子故留京師。至永平初乃就國,詔賜羽林右騎為虎賁,又令上官屬子弟以為官騎焉。皆上疏辭讓,詔曰:「諸侯出境,必有武備〔一〕,夾谷之會,司馬以從〔二〕。夫有文事,必有武備〔三〕,所以重蕃也。王無辭焉。」

  〔一〕 定公四年左傳,子魚對衛(wèi)靈公曰:「君以軍行,祓社釁鼓,祝奉以從,於是乎出境。若嘉好之事,君行師從,卿行旅從?!?/em>

  〔二〕 定公十年穀梁傳曰:「類谷之會,孔子相焉,兩君就壇,兩相相揖。齊人鼓譟而起,欲以執(zhí)魯君??鬃託v階而上,不盡一等,而視歸乎齊侯,曰:『兩君合好,夷狄之民何為來為?』命司馬止之。齊侯逡巡而謝曰:『寡人之過也?!弧?/em>

  〔三〕 見定公十年穀梁傳之文。

  是夏,月氏王謝將七萬騎攻班超〔一〕,超眾大恐。超曰:「月氏兵雖多,千里逾蔥嶺,何足憂哉!但當(dāng)收穀堅(jiān)守,饑窮自降,不過數(shù)十日決矣!」謝攻超,不能下,抄掠無所得。超度其糧盡,必從龜茲求食,乃遣數(shù)千兵伏東界要之。謝果遣騎賚金銀珠玉往龜茲,伏兵遮擊,盡殺之。遣持所斬以示謝,謝大驚,即遣使請罪,願得生歸,超縱遣之。月氏震怖,歲歲奉貢。

  〔一〕 范書班超傳曰謝乃是月氏副王。

  秋七月,大將軍竇憲出屯敘州。

  九月,匈奴北單于遣使款塞,願朝見憲。中護(hù)軍班固迎單于,單于為南單于所破,遠(yuǎn)遁漠北,固至私渠海而還。於是北單于地空,憲欲自為功,乃立降者鹿蠡王阿修為單于〔一〕,因置中郎將領(lǐng)護(hù)軍,如南單于故事。事下公卿,司徒袁安、太尉宋由、太常丁鴻、少府〔尹〕睦(識)以為〔二〕:「阿修,誅君之子,又與鮮卑、烏桓為父兄之讎,不可立。南單于先帝所置,今首破北虜,新建大功,宜令並領(lǐng)降眾,以終先帝破北成南之策?!?br />
  〔一〕 范書袁安傳作「阿佟」,南匈奴傳作「於除鞬」?;輻澰唬骸冈o(jì)作『阿修』。」錢大昭曰:「疑即於除鞬也?!辜庖S山曰:「案南匈奴傳:『章和元年,鮮卑擊北匈奴,斬優(yōu)留單于?!挥帧?/em>

  永元三年,北單于復(fù)為耿夔所破,逃亡不知所在,其弟谷蠡王於除鞬自立為單于,遣使款塞。竇憲上書,立為北單于,朝廷疑之』。似阿修別為一人,乃優(yōu)留之弟。若於除鞬之兄,是為嗣單于,但逃亡,未嘗為二虜殺也。惟袁紀(jì)謂阿修誅君之子,又與烏丸、鮮卑為父兄之讎,則似即為於除鞬。故通鑑不更及阿修之名也。」按錢說是。

  〔二〕 據(jù)通鑑考異改。然按范書,永元二年,任少府一職者,竇嘉也。時(shí)尹睦任大司農(nóng),與袁紀(jì)異。又范書袁安傳載,同安議者乃任隗、劉方、尹睦也,而宋由、丁鴻、耿秉等皆可憲議,亦與袁紀(jì)異。宋由乃竇氏之黨,不當(dāng)從安議,且太尉不當(dāng)列司徒下,此「太尉宋由」恐系「司空任隗」之誤。

  議未定,安懼憲計(jì)遂行,復(fù)獨(dú)上封事曰:「臣聞功有難圖不可豫見者,事有較然易料不疑者。臣謂懼守正執(zhí)平者,臣請以先帝旨意明之。光武皇帝本所以立南單于者,欲以安南定北,分匈奴之勢也。孝明皇帝欲褒成先帝之功,故赫然發(fā)怒,命將征伐。陛下奉承洪業(yè),大開彊宇,大將軍遠(yuǎn)出籍勝,此誠宣明祖宗餘志之弘勳也。自南單于歸德已來,四十餘年矣,三帝積累,以遺陛下,孳孳所成也。今南單于屯建大謀〔一〕,深入匈奴,空盡北虜,屯之大功也。輟而不圖,改立新降,以一朝之計(jì),違三代之業(yè),背先祖,棄舊恩,非計(jì)之長也。夫言行,君子之樞機(jī)〔二〕;賞罰,治國之綱紀(jì)〔三〕。論語曰:『

  言忠信,行篤敬,雖蠻貊之邦,行矣?!唤袷欧饽弦煌?,則百蠻不敢復(fù)保誓矣。阿修誅君子,於春秋之義所不當(dāng)立〔四〕。而烏丸、鮮卑新殺北單于,情莫不忿惡其讎,今而立之,則失意而懷怒矣。兵、食可廢,信不可去〔五〕。且漢故事,供給南單于費(fèi)值歲一億九千餘萬〔六〕。今北廬彌遠(yuǎn),其費(fèi)過倍,是所以空盡天下也?!乖t下其議,與憲更相難十餘條〔七〕。憲負(fù)恃貴勢,言辭驕慢,安終不移,上卒從安議〔八〕。

  〔一〕 屯,即屯屠阿也。

  〔二〕 見易繫辭上。

  〔三〕 類聚卷五二引韓子曰:「言先王仁義,無益於治,必賞罰則國治?!拱创四孙@學(xué)篇之文,而陳奇猷韓非子集解無「必賞罰則國治」句,注引陶鴻慶語「必吾賞罰」下有脫文,陳補(bǔ)「則倍其始法度賞罰」八字。按太平御覽卷六二四引,作「必賞罰則國富而治」,下接「法度賞罰者,國之脂澤粉黛也」,與類聚同。陳所補(bǔ)恐非。

  〔四〕 昭公十一年公羊傳曰:「誅君子不立?!?/em>

  〔五〕 論語顏淵曰:「子貢問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蛔迂曉唬骸罕夭坏靡讯レ端谷?,何先?』曰『去兵?!蛔迂曉唬骸罕夭坏靡讯レ端苟撸蜗??』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弧?/em>

  〔六〕 范書袁安傳作「一億九十餘萬」,恐非。

  〔七〕 「與」原作「於」,據(jù)范書逕改。

  〔八〕 范書作「竟立阿佟為單于」。通鑑從范書,作「上竟從憲策」。

  三年(辛卯、九一)

  春正月甲子,皇帝加元服,儀用新禮。賜王公列侯在京師者黃金,〔將〕(列)大夫郎吏帛〔一〕,及天下男子爵各有差。鰥寡孤獨(dú)貧不能自存者人帛一匹,酺飲五日。繫囚亡命贖罪各有差。

  〔一〕 據(jù)黃本及范書改。

  擢曹裒為射聲校尉〔一〕。尚書張敏奏裒擅制禮儀,破亂聖術(shù),宜加削誅。上寢其奏。是後眾人不能信裒所制,又會禮儀轉(zhuǎn)迨,遂寢而不行。

  〔一〕 「裒」即褒,古通用,見爾雅釋文。

  袁宏曰:夫禮也,治心軌物,用之人道者也。其本所由在於愛敬自然,發(fā)於心誠而揚(yáng)於事業(yè)者。聖人因其自然,而輔其性情,為之節(jié)文,而宣以禮物,於是有尊卑親疏之序焉。推而長之,觸類而申之,天地鬼神之事,莫不備矣。古者民人淳樸,制禮至簡,汙樽抔飲〔一〕,可以盡歡於君親;蕢桴土鼓〔二〕,可以致敬於鬼神〔三〕。將之以誠,雖微物而可重,獻(xiàn)之由心,雖蒲質(zhì)而可薦。此蓋先王制禮之本也。中古損益,教行文質(zhì),范金合土,而棟宇之制麗矣;繪集采色,而衣裳之度彰矣;比聲諧音,而金石之品繁矣。夫簡樸不足以周務(wù),故備物以致用;卑素不足以崇高,故富以成業(yè)〔四〕。此又先王用禮之意也。夫尊卑長幼不得而移者也,器服制度有時(shí)而變者也。小則兇荒殊典,大則革伏異禮,所以隨用合宜,易民視聽者也。此又先王變禮之旨也〔五〕。是故王者之興,必先制禮,損益隨時(shí),然後風(fēng)教從焉。故曰「殷因於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於殷禮,所損益可知也」〔六〕。

  〔一〕 禮記鄭注曰:「汙尊,鑿地為尊也。抔飲,手掬之也?!?/em>

  〔二〕 禮記明堂位曰:「土鼓、蕢桴、葦籥,伊耆氏之樂也?!拱赐凉氖窃谔阵净A(chǔ)上形成的陶製鼓樂器。而蕢桴則是用蕢草束作成的鼓槌,擊土鼓而伴歌舞。

  〔三〕 禮記禮運(yùn)篇曰:「汙尊而抔飲,蕢桴而土鼓,猶若可以致其敬於鬼神?!灌嵶⒃唬骸秆云湮镫m質(zhì)略,有齊敬之心,則可以薦羞於鬼神,鬼神饗德不饗味也?!?/em>

  〔四〕 「卑」字據(jù)黃本補(bǔ)。又陳璞疑「富」下有脫字,是。

  〔五〕 漢書禮樂志曰:「王者必因前王之禮,順時(shí)施宜,有所損益,即民之心,稍稍制作?!?/em>

  〔六〕 見論語為政。

  漢興撥亂,日不暇給,禮儀制度闕如也。賈誼曰:「夫立君臣,等上下,使綱紀(jì)有序,六親和睦。此非天之所設(shè)也,人之所為,不修則壞。宜定制度,典禮樂,使諸侯軌道,百姓素樸?!埂惨弧衬瞬菥邇x,寢而不行。後之學(xué)者董劉之徒〔二〕,亦言禮樂之用,而不能詳備其制度。夫政治綱紀(jì)之禮,哀樂死葬之節(jié),有異於古矣,而言禮者必證於古,古不可用,而事各有宜,是以人用其心,而家殊其禮,起而治之,不能紀(jì)其得失者,無禮之弊也。曹裒父子慨然發(fā)憤,可謂得其時(shí)矣。然裒之所撰,多案古式,建用失宜,異於損益之道,所以廢而不修也。

  〔一〕 出漢書禮樂志,文字稍有出入。

  〔二〕 董,董仲舒;劉,劉向也。

  冬十月,幸長安,祠園陵。詔令大將軍憲與車駕會長安。時(shí)尚書見憲,皆欲釋仗稱萬歲,尚書令韓稜曰:「枉道事人臣,非所以立身也。且禮,無為人臣稱萬歲之制?!棺笥医詰M,遂已。

  十二月,龜茲、姑墨、溫宿國皆降。乃以班超為西域都護(hù),徐幹為長史,復(fù)戊己校尉。唯焉耆、〔?!稠?、尉黎以前殺都護(hù)陳睦不內(nèi)附〔一〕。

  〔一〕 據(jù)范書補(bǔ)。殺陳睦事見卷十永平十八年。

  四年(壬辰、九二)

  春正月,龜茲王遣子奉獻(xiàn)。

  三月,司徒袁安薨。是時(shí)天子幼弱,外戚擅權(quán),安每朝會,及在朝廷,議國家〔事〕〔一〕,未嘗不慷慨流涕,〔形〕於言色〔二〕,自天子及朝中大臣皆倚安。會病薨,朝野痛惜焉。

  〔一〕 據(jù)范書補(bǔ)。

  〔二〕 據(jù)陳璞校記補(bǔ)。

  初,安妻早卒,葬鄉(xiāng)里。臨終遺令曰:「備位宰相,當(dāng)陪山陵,不得歸骨舊葬。若母先在祖考墳壟,若鬼神有知,當(dāng)留供養(yǎng)也。其無知,不煩徙也?!怪T子不敢違〔一〕。子賞車騎校尉,京〔蜀〕(屬)郡太守〔二〕,敞司空,京子湯官至公輔。

  〔一〕 袁安碑曰:「閏月庚午葬?!?/em>

  〔二〕 蜀、屬形近而訛,范書作「蜀郡太守」,據(jù)改。

  初,安辟廬江周榮,與語甚器之,每預(yù)大議。及奏論竇憲,憲客徐齮脅之曰〔一〕:「子為袁公腹心,排大夫,竇氏刺客今至矣,子宜備之?!箻s曰:「榮乃江淮孤生,蒙先帝大恩,備宰士〔二〕,正為竇氏所害,誠所甘心?!钩k菲拮樱骸競}卒遇飛禍,無得殯斂,冀以區(qū)區(qū)腐身,以悟朝廷。」及竇氏敗,榮召為顯官,至尚書、郡守?!踩秤袑O曰景,至太尉。

  〔一〕 齮時(shí)任太尉掾。

  〔二〕 惠棟曰:「王應(yīng)麟云:周官太宰之屬,有上士、下士。公羊所云宰士,隱元年,宰恒。鹽鐵論:文學(xué)謂丞相史曰『處宰士之列,無忠正之心』是也。又見翟方進(jìn)傳?!菇癜垂欧Q三公曰宰,故其掾史亦得稱宰士。

  〔三〕 按范書本傳,榮先後任潁川、山陽太守。

  四月丁丑,太常丁鴻上封事曰〔一〕:「臣聞日者,陽之〔精〕(積)〔二〕,守實(shí)不虧,君之象也。月者,陰之精,盈縮有常,臣之表也。故日蝕者,陰凌陽;月盛者,下驕盈也。變不虛生,各以類應(yīng)。遠(yuǎn)觀往古,近察漢興,傾危之禍,靡不由茲。故三桓專魯,陳氏擅齊,六卿分晉,呂族覆漢,哀平之末,廟不血食,此皆失其權(quán)柄,以勢假人者也。故有周公之親,無其德,不得行其勢。伏見大將軍竇憲,雖敕身自約,不敢僭差,然天下遠(yuǎn)近,皆惶怖承旨;大小望風(fēng),莫不影從。寵極則驕,驗(yàn)見於天,雖欲隱諱,神明垂象。間者,月滿不虧,此大臣驕溢之應(yīng)也。陛下未悟,故天重見誡,日有蝕之,誠宜畏慎以防其禍也。詩云:『畏天之怒,不敢戲豫?!弧踩撤蚴鑾r絕崖之水,由於涓涓;干雲(yún)蔽日之木,起於毫末〔四〕。前事之不忘,後事之明鏡。宜因天變,匡正其失,以塞天意?!股仙罴{之。

  〔一〕 范書和帝紀(jì)作「閏月丁丑,太常丁鴻為司徒」,又曰「六月戊戌朔,日有食之」。續(xù)漢志亦同。袁紀(jì)恐誤。

  〔二〕 據(jù)黃本及說文、全後漢文改。

  〔三〕 出詩大雅板章?!肝贰棺鳌妇础?。

  〔四〕 老子曰:「合抱之木,生於毫末?!?/em>

  丙辰,京師地震。

  是時(shí)竇氏驕橫,威震海內(nèi),其所置樹,皆名都大郡,乘勢賦斂,爭相賂遺,州郡望風(fēng),天下騷動,競侵陵小民,掠奪財(cái)物,攻亭敺吏,略人婦女,暴虐日甚,百姓苦之。又擅檄緣邊郡突騎善射有財(cái)力者,二千石畏威,不敢不送。司徒袁安、(太尉)〔司空〕任隗及有司數(shù)奏劾〔一〕,皆寢。

  〔一〕 太尉乃宋由,任隗任司空,閱本卷上下文可知。

  初,憲女婿射聲〔校尉〕郭舉、衛(wèi)尉鄧疊母〔元〕(兄)出入禁中〔一〕,謀圖不軌。上漸覺之,與清河王慶圖其事,使慶求外戚傳〔二〕,因與中官鄭眾密謀之。眾勸上亟行其誅,上曰:「憲在外,恐變生,不可?!故窃?,憲還京師。眾白太后:「帝當(dāng)謹(jǐn)護(hù)璽綬?!埂踩掣?,上幸北宮,詔公卿百官,使執(zhí)金吾衛(wèi)南、北宮,詔收憲大將軍印綬,封憲為(親)〔冠〕軍侯〔四〕,篤、景、瑰皆就國。郭舉、鄧疊下獄誅。上以太后故,不欲極其獄,乃守憲等,選能相以逼迫之,憲、篤、景皆自殺,宗族免歸本〔郡〕(部)〔五〕。

  〔一〕 據(jù)范書改補(bǔ)。

  〔二〕 求漢書外戚傳,欲行文帝誅薄昭、武帝誅竇嬰故事。

  〔三〕 「眾白」以下?lián)埾岜?、學(xué)海堂本補(bǔ)。蔣本闕,黃本「眾白」誤作「象由」。

  〔四〕 胡三省曰:「憲先已封冠軍侯,不受,今復(fù)封,以侯就國。」

  〔五〕 郡部形近而訛,故正之。

  河南尹張酺上疏曰:「臣愚以為竇氏之事,宜下理官,與天下共平其罪,恐後世不見其事。竇氏盛時(shí),群臣莫不阿附,唯恐在後,皆以憲為伊、呂,比鄧夫人於文母〔一〕。及陛下發(fā)雷電之怒,皆以為罪不容誅,何前後之相背也!賴聖朝明達(dá)析其中。伏見夏陽候瑰前為光祿勳,每與臣相見,常有勵節(jié)竭忠庶幾之心,檢敕賓客,未嘗犯法。聞王政有三宥之義〔二〕,故蔡叔流言,周公原本而誅〔三〕。臣愚以為可黜瑰爵關(guān)內(nèi)侯,還京師,竭忠供養(yǎng)比陽主,以優(yōu)屬重示厚德?!股细嗅T言,徙瑰為長沙侯。

  〔一〕 李賢曰:「按鄧夫人,即穰侯鄧疊母元。張酺論憲兼及其黨,稱鄧夫人,猶如前書霍光妻稱霍顯,祁大伯母號祁夫人之類。」按文母,文王之妃太姒也。詩周頌雝曰:「既右烈考,亦右文母?!褂滞跻?jīng)義述聞曰:「列女傳母儀傳:『太姒仁而明道,號曰文母?!蝗粍t文母之稱,專美太姒之文德明矣。漢書元后傳:『太皇太后,當(dāng)為新室文母太皇太后。』後書鄧騭傳:『伏帷和熹皇后聖善之德,為漢文母?!缓纬▊鳎骸悍┗侍蟊哪钢??!唤员局茼灋榱x?!箍芍哪改藵h代褒美皇后文德之雅稱。時(shí)鄧夫人貴盛,故憲黨皆爭以文母諛媚之。

  〔二〕 禮記文王世子曰:「公族其有死罪,則磬于甸人,其刑罪,則纖剸,亦告于甸人。公族無宮刑。獄成,有司讞于公,其死罪,則曰『某之罪在大辟』。其刑罪,則曰『某之罪在小辟』。公曰:『宥之?!挥兴居衷唬骸涸诒??!还衷唬骸哄吨?。』有司又曰:『在辟?!患叭恫粚?,走出,致刑于甸人。公又使人追之,曰:『雖然,必赦之。』有司對曰:『無及也?!环疵诠?。公素服不舉,為之變,如其倫之喪,無服,親哭之?!?/em>

  〔三〕 書蔡仲之命曰:「惟周公位冢宰,正百工。群叔流言,乃致辟管叔于商;囚蔡叔于郭鄰,以車七乘;降霍叔于庶人,三年不齒?!箵?jù)此則袁紀(jì)「蔡叔」恐系「管叔」之誤。

  於是何敞、班固免歸家,敞子與瑰善,固黨於竇氏也。

  初,固不教兒子,兒子負(fù)固勢不遵法度,吏民苦之。洛陽令種競嘗出〔一〕,固奴干車,訶奴,醉罵辱競〔二〕,競大怒,畏憲不敢發(fā),心銜之。及憲賓客皆被繫,競因此捕繫固,遂死獄中。詔譴責(zé)競,而主者極罪〔三〕。固字孟堅(jiān),彪之子也。

  〔一〕 范書班固傳作「種競」。按說文曰:「競,從二兄,二兄競意,從豐聲,讀若矜。一曰競,敬也。」二字通。

  〔二〕 「醉」原作闕文,黃本作「辭」,此據(jù)陳澧校而補(bǔ)。龍溪精舍本亦作「醉」。

  〔三〕 極罪,范書作「抵罪」。

  初,世祖問竇融,在西州時(shí)每所上章奏,誰與參之,融對曰「皆班彪所為也?!故雷嫜怕劚朊?,將召之,會彪舉茂才,〔為徐〕(除)令,以病免〔一〕。後應(yīng)三公之命,輒謝病去,復(fù)以司徙掾望都長〔二〕,所歷二縣,皆為吏民所愛。彪既才高,而專心文史之間。司馬遷著史記,自太初已後闕而不錄。其後好事者或頗綴錄其時(shí)事〔三〕,然多鄙俗,不足以繼其書。彪乃采前人遺事,旁貫異聞,作後傳數(shù)十篇〔四〕。因斟酌前史,而譏正其失。略曰:

  唐虞三代,詩書所及,世有史官,以司典籍。至於諸侯,國自有史,故孟子曰:『晉之乘,楚之檮杌、魯之春秋,其事一也?!欢?、哀之間,魯君子左丘明論集其文,作左傳三十篇,又撰異同,號曰國語二十篇〔五〕。由是乘、檮杌之事遂闇,而左氏、國語獨(dú)彰。又有記錄黃帝以來至春秋時(shí)帝王公侯卿大夫,號世本十五篇。春秋之後,七國並爭,秦并諸侯,則有戰(zhàn)國策三十二篇〔六〕。漢定天下,大夫陸賈記錄時(shí)功,作楚漢春秋九篇。孝武之世,太史令司馬遷采左氏、國語,刪世本、戰(zhàn)國策,據(jù)楚漢列國時(shí)事,上自黃帝,下訖獲麟,作本紀(jì)、世家、列傳、書、表凡百三十篇,而十篇缺焉〔七〕。

  遷之所記,從漢元至武帝,則紀(jì)其功〔八〕,至其〔採〕摭經(jīng)傳,分散數(shù)家之事〔九〕,甚多疏略,務(wù)欲以多聞廣博為功,論議淺而不篤。其論術(shù)學(xué),則崇黃老而薄五經(jīng);序貨殖,則輕仁義而羞貧窮;尊游俠,則賤守節(jié)而貴俗功。此其大弊傷道,所以遇極刑之咎也。然善述事〔理〕〔十〕,辯而不華,質(zhì)而不野,文質(zhì)相稱,蓋良史之才也。誠令遷依五經(jīng)之法言,同聖人之是非,意亦庶幾矣。

  夫百家之書,猶可法也。若左氏、國語、世本、戰(zhàn)國策、楚漢春秋、太史公書,今之所以知古,後之所由觀前,聖人之耳目也,焉可闕哉!

  〔一〕 據(jù)范書敘傳改補(bǔ)。又舉將,范書作「司隸」。按萬斯同東漢九卿年表,時(shí)司隸乃鮑永也。

  〔二〕 范書班彪傳作「後察司徒廉為望都長」,袁紀(jì)此必有脫誤。

  〔三〕 李賢曰:「好事者謂揚(yáng)雄、劉歆、陽城衡、褚少孫、史孝山之徒也?!股驓J韓曰:「史通五史篇,諸好事者若馮商、衛(wèi)衡、揚(yáng)雄、史岑、梁審、肆仁、晉馮、段肅、金丹、馮衍、韋融、蕭奮、劉恂等相次撰續(xù),迄於哀平間,猶名史記?!箺顦溥_(dá)曰:「東觀漢記:『

  東平王蒼上光武受命中興頌,明帝問校書郎,此與誰等,皆言類相如揚(yáng)雄前代史岑之比?!恢丰癁槲鳚h人。晉馮段肅見下文固奏記,文稱『京兆祭酒晉馮、弘農(nóng)功曹史殷肅』?!阂蟆慌c『段』形近誤也?!?/em>

  〔四〕 楊樹達(dá)曰:「論衡佚文篇云:『班叔皮續(xù)太史公書,載鄉(xiāng)里人以為惡戒,叔皮不為恩撓?!弧?/em>

  〔五〕 範(fàn)書標(biāo)點(diǎn)本作「二十二篇」,汲古閣本作「二十篇」。按四庫提要曰:「漢志作二十一篇。其諸家所注,隋志虞翻、唐固本皆二十一卷,王肅本二十二卷,賈逵本二十卷,互有增減,蓋偶然分併,非有異同。而此本首尾完具,實(shí)二十一卷。諸家所傳南(惟昭所注本,隋志作二十二卷,唐志作二十卷。)北宋版,無不相同,知隋志誤一字,唐志脫一字也?!?/em>

  〔六〕 漢志及范書均作「三十三卷」,袁紀(jì)恐誤。

  〔七〕 李賢曰:「十篇謂遷歿之後,亡景紀(jì)、武紀(jì)、禮書、樂書、兵書、將相年表、日者傳、三王世家、龜策傳、傅靳列傳。」按賢注乃本張晏說,分見史記自序集解、索隱,漢書司馬遷傳注。余嘉錫太史公亡篇攷曰:「卒者,終也,終述之至麟止,則武帝以前,無不成之篇,故篇末總敘之曰:『上記軒轅,下至于茲,著十二本紀(jì),作十表、八書、七十列傳,凡一百三十篇五十二萬六千五百字?!黄獢?shù)字?jǐn)?shù)之詳如此,是其書皆已寫定,不獨(dú)無有錄無書之篇,亦不當(dāng)有草創(chuàng)未成之作矣。蓋十篇之缺,實(shí)在遷死之後,故曰『其書稍出』,明其出之未全。逮楊惲宣布其書,而此十篇竟不復(fù)傳,但有錄而已?!?/em>

  〔八〕 范書作「則其功也」。

  〔九〕 「採」字據(jù)范書補(bǔ)。又「數(shù)家」范書作「百家」。

  〔十〕 據(jù)范書班彪傳補(bǔ)。

  固九歲能屬文,五經(jīng)百家之言,無不究覽,其學(xué)無常師,又不為章句,訓(xùn)詁通而已。性多愛,不以所長傲物,人皆重之。弱冠早孤。固以唐虞三代,詩書所及,世有典籍。故雖堯之盛,必有典謨之篇,然後冠德百王。漢紹堯運(yùn),以建帝業(yè)六世,史臣乃追述功德,私作本紀(jì),編於百王之末,廁於秦、項(xiàng)之列,太初以後,闕而不錄,故采撰前紀(jì),綴集所聞,以述漢書。元起高祖,終於孝平王莽之誅,十有二世,二百三十年,綜其行事,旁貫五經(jīng),上下洽通,凡百篇。未成,明帝初,人有上書言固私改史記者,詔收固京兆獄,悉斂家書封上。是時(shí)扶風(fēng)人蘇朗偽言圖讖事,下獄死。固弟超〔恐固〕為郡所誣〔一〕,乃詣闕上書,具陳固著述意。會郡亦封上固書,天子甚奇〔之〕〔二〕。徵詣校書部,除蘭臺令史?!才c故〕(舉)睢陽令陳宗、故長陵令尹敏、司隸從事孟異共作世祖本紀(jì)及世祖功臣、平林、新市、公孫述二十八篇〔三〕,奏之〔四〕。帝迺復(fù)使成前書。自永平始,研精積思二十餘年,至建初中,其書乃成。世甚重其書,學(xué)者靡不諷誦焉。

  〔一〕 據(jù)范書補(bǔ)。

  〔二〕 據(jù)陳璞校記補(bǔ)。

  〔三〕 據(jù)范書改補(bǔ)。又惠棟曰:「異當(dāng)作冀,扶風(fēng)茂陵人,見馬援、杜林等傳?!褂质吠ㄕ鳌该霞健?,袁范兩書均誤。

  〔四〕 此乃撰修東觀漢記之始。

  自為郎後,遂見親近,賞賜恩寵優(yōu)渥。章帝好文章,逾益進(jìn)幸,數(shù)入讀書禁中,或連日逮夜。每行巡狩,輒獻(xiàn)上賦頌。朝廷時(shí)有大議,令固問難於前,然位不過郎。固雖篤志於學(xué),以述作為務(wù),然好傅會權(quán)寵,以文自通。其序事不激詭,不抑亢,贍而不穢,詳而有體,使讀之者亹亹而不厭,亦良史之才也〔一〕。至於排死節(jié),否正直,以茍免為通,傷名教也。史遷之作,皆推之於談;彪經(jīng)序其謀,略以舉矣,而固盡有功〔二〕,豈不勝哉!

  〔一〕 胡三省曰:「賢曰:激,揚(yáng)也。詭,毀也。抑,退也???,進(jìn)也。余謂激詭抑亢,皆指史家作意以為文之病?!褂掷钯t引爾雅曰:亹亹,「猶勉勉也」。

  〔二〕 據(jù)黃本補(bǔ)「有」字,蔣本闕。

  竇氏既廢,天子追覽前議,嘉袁安之忠,知宋由之不正也,乃策免由。

  秋七月己丑,太尉宋由有罪自殺。

  八月,司空任隗薨。字仲和,光之子。初,光濟(jì)世祖於信都,封〔阿〕陵侯〔一〕。光薨,隗襲爵。隗好黃老,清靜少欲,以功臣子行異於眾,擢為虎賁中郎將,稍遷九卿、三公。隗玄默守直,不求名譽(yù),然內(nèi)行仁義,世人以此服之,帝亦雅重焉。竇憲之專政,朝臣莫違,隗與袁安屢抗異議。於是天子追思隗忠,擢子屯為步兵校尉。

  〔一〕 據(jù)范書任光傳補(bǔ)。

  辛丑,大司農(nóng)尹睦為太尉,太傅鄧彪以老病罷,太尉睦代錄尚書事。

  冬十月己亥,宗正劉方為司空。

  五年(癸巳、九三)

  春正月己亥〔一〕,大赦天下。

  〔一〕 范書作「乙亥」。按是月乙丑朔,無己亥日,袁紀(jì)乃涉前「己亥」而誤。

  辛卯,立皇弟萬歲為宋王〔一〕。

  〔一〕 范書和帝紀(jì)作「廣宗王」,袁紀(jì)誤。又水經(jīng)注清水曰:「和帝永元五年,封皇太子萬年為王國?!埂柑瓜笛芪?,又「年」即「歲」也。

  二月戊戌,詔有司省內(nèi)外廄馬及上林池圃,悉以假貧民。

  甲寅,太傅鄧彪薨。竇氏之專權(quán),彪守己而已。御史中丞周紆,國之司直也,屢忤竇氏,彪嘗以事奏免紆,世以此譏之,然修禮教。

 ?。ǘ拢┪煳纭惨弧?,隴西地震。

  〔一〕 「二月」已見前,此乃衍文,故刪。

  三月庚寅,遣使分行貧民,開倉振廩。

  夏六月丁酉,郡國雨雹,大如鴈子。

  冬十月辛未〔一〕,太尉尹睦薨。

  〔一〕 范書亦同,然十月庚寅朔,無辛未,二書皆誤。

  十一月己丑〔一〕,太僕張酺為太尉。

  〔一〕 按是月甲寅朔,無己丑日,范書作「乙丑」是。袁紀(jì)「乙」多誤作「己」。

  六年(甲午、九四)

  春正月,永昌夷獻(xiàn)犀、象。

  司徒丁鴻字孝公,潁川定陵人也。父綝從世祖征伐有功,封〔陵〕(潁)陽侯〔一〕。鴻年十二〔二〕,事太?;笜s,十六而章句通,布衣荷擔(dān),不遠(yuǎn)千里質(zhì)問異義,是以能成其名。初,綝從上時(shí),鴻獨(dú)與弟盛居,困苦饑寒?!渤!常ǖ郏z盛〔三〕,有委國志。及綝薨,既葬,鴻掛衰絰於冢廬而逃去,留書與盛曰:「鴻貪經(jīng)書,不顧恩義,生不供養(yǎng),死不飯唅,皇天先祖,並所不祜,身被大病,上不任為蕃輔,下不能守土。先上病狀,辭爵封於仲公〔四〕,章寢不報(bào)。謹(jǐn)身放棄,求良醫(yī),如遂不瘳,永歸溝壑。」始鴻與九江人鮑俊友善〔五〕,俊遇於東海,鴻佯狂不識俊,俊乃止而誚讓之曰:「自昔伯夷、吳札亂世權(quán)行,故得申志。漢有舊制,春秋不以家事廢王事,故與衛(wèi)輒之〔立〕(子)〔六〕。今以兄弟私恩,而絕父不滅之基,未可謂智也?!锅櫢形虼蛊?,歎息而還,就國教授,揚(yáng)州稱之。鮑俊亦上書具言鴻至行,明帝甚然之,詔徵鴻。召見,說文侯一篇〔七〕,賜御衣及綬,廩食公車〔八〕,與博士同禮。頃之,拜侍中,徙封魯陽侯〔九〕。

  〔一〕 類聚卷五一引東觀記曰:「丁綝從上渡河,及封功臣,上令各言所樂,謂綝曰:『諸將皆欲縣,子獨(dú)求鄉(xiāng)何也?』綝曰:『昔孫叔敖敕其子受封,必求磽確之地。今綝能薄功微,得鄉(xiāng)厚矣?!簧蠌闹?,封為定陵新安鄉(xiāng)侯,後徙封陵陽侯。」范書丁鴻傳亦同。袁紀(jì)乃涉前潁而誤,故正之。

  〔二〕 東觀記、范書均作「年十三」,袁紀(jì)恐誤。

  〔三〕 據(jù)陳璞校記改。

  〔四〕 李賢曰:「仲公,盛之字也?!?/em>

  〔五〕 東觀記、范書均作「鮑駿」。

  〔六〕 哀公二年公羊傳曰:「曼姑受命乎靈公而立輒,輒者曷為者也?蒯聵之子也。然則曷為不立蒯聵而立輒?蒯聵為無道,靈公逐蒯聵而立輒。然則輒之義可以立乎?曰可。其可奈何?不以父命辭王命,以王父命辭父命,是父亡行乎子也。不以家事辭王事,以王事辭家事,是上之行乎下也。」鮑俊之言,取義于此。又陳璞引陳澧校曰「立誤子」,甚是。范書正作「立」,故正之。

  〔七〕 即尚書周書文侯之命篇也。鴻師事桓榮,其所主乃歐陽尚書學(xué)。

  〔八〕 李賢曰:「稟,給也。公車,署名,公車所在,因以名。諸待詔者皆居以待命,故令給食焉。」

  〔九〕 乃鄉(xiāng)侯,范書注引東觀記曰:「魯陽鄉(xiāng)在尋陽縣也?!?/em>

  華嶠曰:論語稱「夫子溫良恭儉讓以得之」行首乎〔一〕?故嘗請論之:孔子曰:「太伯其可謂至德也已矣,三以天下讓,民無德而稱焉?!埂捕趁献釉唬骸嘎劜闹L(fēng)者,貪夫廉,懦夫有立志。」〔三〕然則太伯出於不茍得,未始有於讓也。是以太伯稱賢人,後之人慕而徇之。夫有徇則激詭生,而取與妄矣。故夫鄧彪、劉愷讓其弟以取義,使弟非服而己享其名,其於義不亦薄乎?又況乎于有國之紀(jì),而使將來者妄舉措哉!古之君子立言,非〔茍顯其理〕,將以啟天下之方悟者;立行,非獨(dú)善其身,將以訓(xùn)乎〔天下之方動者〕哉〔四〕!原丁鴻之心,其本主於忠愛,何其終悟而從義也?以此殆知其徇尚異於數(shù)世也。

  〔一〕 出論語學(xué)而。

  〔二〕 見論語泰伯。

  〔三〕 見孟子盡心章句下。

  〔四〕 據(jù)范書丁鴻傳論引華嶠語補(bǔ)。

  二月乙未,司空劉方為司徒,太常張奮為司空。

  三月丙寅,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之士各一人。

  六月,初伏日閉關(guān)〔一〕。

  〔一〕 李賢曰:「漢官舊儀曰:『伏日萬鬼行,故晝?nèi)臻],不干它事。』」乃時(shí)人迷信所致。

  秋七月,京都旱。司空張奮上疏曰:「歲比不登,人食不足。今復(fù)旱,秋稼未立,陽氣垂盡,日月迫促。夫國以民為本,〔民〕以穀為命〔一〕,政之急務(wù),憂之重者也。臣〔蒙〕(義)恩尤深厚〔二〕,受職過任,夙夜憂惶,章奏不能序心,願對中常侍,口陳得失。」上即引見,明日車駕親幸洛陽寺,省錄囚徒,於是大雨三〔日〕(月)〔三〕。

  〔一〕 據(jù)范書張奮傳補(bǔ)。

  〔二〕 據(jù)范書張奮傳改。

  〔三〕 據(jù)范書改。

  南單于安國〔初〕為左賢王〔一〕,師子〔於宣〕(次當(dāng))為單于時(shí)〔二〕,數(shù)輕兵出塞,斬獲有功,故國中皆敬師子而不附安國,安國由是病師子〔三〕。匈奴降者異時(shí)居塞外,數(shù)為師子所掠,故亦怨之。安國乃委計(jì)降者,使圖師子。安國既〔為單于〕(偽嚴(yán)於),師子〔為〕(而)左賢王〔四〕,覺知安國之謀,乃陰為之備。每會議事召師子,輒稱病不往,安國益忿。

  〔一〕 據(jù)通鑑補(bǔ)。

  〔二〕 據(jù)范書改?!竼斡凇苟謸?jù)黃本補(bǔ),蔣本原闕。

  〔三〕 「病」字蔣本亦闕,據(jù)黃本補(bǔ)。

  〔四〕 黃本「偽」作「為」,「而」亦作「為」。又范書南匈奴傳曰:「安國既立為單于,師子以次轉(zhuǎn)為左賢王?!箘t「嚴(yán)於」系「單于」之誤,故據(jù)補(bǔ)正。

  是時(shí)中郎將杜崇使安國,安國心不平,因上書告崇。崇敕西河太守令斷,安國欲自訴不得。而崇與度遼將軍朱徽上言:「南單于安國疏遠(yuǎn)舊胡,親近新降,欲殺左賢王師子,宜徵西河〔安〕定上郡兵以為之備〔一〕?!构涮幾h,聽崇,遂發(fā)郡兵。南單于聞漢兵起,因舉兵誅師子。師子聞之,悉將眾入曼柏城,單于圍守之,殺傷甚多。於是杜崇、朱徽將兵〔赴之〕〔二〕,而單于為其〔骨〕(胥)都侯所殺〔三〕,師子為單于。既而天子知杜崇、朱徽之侵?jǐn)_匈奴也,乃誅崇、徽。

  〔一〕 據(jù)范書補(bǔ)。

  〔二〕 據(jù)果親王校補(bǔ)。

  〔三〕 據(jù)陳澧校改。

  七年(乙未、九五)

  春三月,班超發(fā)龜茲等八國兵七萬人討焉耆、尉黎二國〔一〕。超遣人慰諭二國:「欲改過向善者,當(dāng)遣大人來迎。」焉耆王廣與國中議曰:「先王前殺陳都護(hù),今超都護(hù)將大兵來〔二〕,故且〔詐〕(作)降〔三〕,重獻(xiàn)遺,令無入國?!贡薄锤锝 抵П拘倥耍e國敬信之,乃遣奉牛酒迎超。超聞焉耆取信北〈革健〉支,遂反縛,責(zé)曰:「汝匈奴侍子,恃焉耆擁。今都護(hù)來,王不以時(shí)迎,皆汝罪也。」欲斬之?;蛑^超曰:「可便殺?!钩唬骸阜侨晁埃巳藱?quán)重於王,今未入其國而殺之,遂令自疑〔四〕,設(shè)備守險(xiǎn),遑得到其城哉!」因責(zé)讓,加賞賜遣〔之〕〔五〕。北〈革健〉支還曰:「都護(hù)不疑我國矣?!箯V乃與大人迎超於尉黎,奉上金銀、奴婢、牛馬。超受〔馬〕(焉)〔六〕,以給軍,餘總悉還之。超到焉耆,去城二十里大澤中,超乃揚(yáng)聲欲重賜王以下。明日置酒,悉召諸國王,焉耆王廣、尉黎王汎與〈革健〉支等四十一人詣超〔七〕,其國相腹久等十七人逃不至。超怒曰:「腹久何故不到?焉耆欲復(fù)反邪?」遂叱吏收廣、汎等,於都護(hù)陳睦故城斬之,更立為王〔八〕。持廣、汎首詣京師,因大縱兵抄掠。超留焉耆半歲,西域遂平。上嘉超,封超為定遠(yuǎn)侯。

  〔一〕 按范書西域傳作「討焉耆、危須、尉黎、山國」,且系於六年,與袁紀(jì)稍異。

  〔二〕 「超」字據(jù)黃本補(bǔ)。然據(jù)陳都護(hù)例,恐當(dāng)作班都護(hù)。蔣本疑之,故闕。

  〔三〕 詐作形近而訛。

  〔四〕 「疑」原在「遂」之上,據(jù)陳璞校記改。范書亦作「遂令自疑」。

  〔五〕 據(jù)果親王校補(bǔ)。

  〔六〕 據(jù)黃本改。

  〔七〕 據(jù)黃本及范書逕改「況」作「汎」。

  〔八〕 更立者,焉耆左候元孟也。

  夏四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秋九月辛卯〔一〕,京都地震。

  〔一〕 范書及續(xù)漢志均作癸卯。袁紀(jì)恐誤。

  八年(丙申、九六)

  春三月己丑〔一〕,立皇后陰氏。賜天下男子爵各有差;鰥寡孤獨(dú)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后,原〔鹿〕(庶)侯識曾孫也〔二〕。祖父永,明帝時(shí)為侍中,親幸左右。(異寵)〔以先〕后近(屬)〔三〕,故有異寵。父綱為屯騎校尉。

  〔一〕 范書作「二月」。按二月丁未朔,無己丑,袁紀(jì)是。

  〔二〕 鹿庶形近而訛。

  〔三〕 據(jù)范書皇后紀(jì)刪補(bǔ)。

  八月辛酉,令天下死罪減一等,徙邊戍;亡命贖罪各有差。

  九月,京都蝗蟲。

  冬十月,北海王有罪自殺〔一〕,國除。

  〔一〕 北海王,威也,以非敬王子,又坐誹謗,自殺。

  十二月丁巳,南宮宣室災(zā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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